沅陵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及其他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环境监察大队、沅陵县环境监测站、五强溪库区监测站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全额拨款46人,差额人员1人、自收自支22人(已列财政预算),其他人员3名,遗属1人,退休人员30人,合计103人。
部门收支概况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沅陵县环境监察大队、沅陵县环境监测站、五强溪库区监测站三个全额拨款二级机构组成。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环境保护局归口管理的环保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2694.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94.7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主要是:一是水质自动站建设,财政安排建设经费6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2694.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94.7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主要是:一是水质自动站建设,财政安排建设经费600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4.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86.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经费6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0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下级专项补助等。其中:1.生态功能区考核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相关工作支出;2.创国家级生态乡镇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方面的支出;3.监测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考核监测工作方面的支出;4.监察执法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等支出;5.水质自动站建设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五强溪、侯家淇水质自动站建设方面的支出;6. 污染防治经费484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五强溪湖泊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方案7.第三方监测专项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监测公司提供生态功能区考核所需的监测数据;8.排污费征收专用材料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排污费征收及监察执法工作购置专用材料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95.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4.93万元,下升32.02%。主要原因机关厉行节约,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下升。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8年支出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因公出国(境)费。“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4.1万元,主要是机关厉行节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预算总额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货物预算384万元.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其中我局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