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沅陵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㈠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㈡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㈢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㈤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㈥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㈦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㈧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㈨指导农村水利工作。㈩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沅陵县水利水利局预算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沅陵县水利局本级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特定项目、水利前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经费、防汛工作经费、两库维稳费、上年结转特大防汛补助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以及上年结余收入;支出既包括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项目支出。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782.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22.14万元,上年结转特大防汛200万元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22.43万元,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已经直接转入专项资金专户。
2.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1782.1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82.1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322.43万元。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已经直接转入专项资金专户。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2.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52.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0万元,是指水利前期200万元,特定项目50万元,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费20万元。水利前期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所需要的设计、评审等前期经费;特定项目用于山洪灾害系统维护及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费用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运行经费509.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万元,上升1%。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验收较多差旅费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零。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85.4万元,实际执行数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零,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上执行,大力地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2017年,我单位将继续厉行节约的方针,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
4、公开表格12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2张表,其中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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