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执业情况检查的通报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执业情况检查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规范法律服务行为, 2018年7月4日至18日,县司法局副局长向明慧、周丰双分别带队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台账等方式,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评。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检查,我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能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同时,各所均能及时完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截止目前,未收到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的举报投诉。但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湖南天宇律师事务所:(1)办结案卷归档不及时。2018年上半年办结案卷均未归档。(2)律师聘用合同签订欠规范,部分合同无签名、无公章。(3)所务会议记录上半年仅一次,不能全面体现工作开展情况。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律师办结案件的卷宗,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2、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1)收案登记薄填写欠规范,不能体现出案件办结情况。(2)部分办结案卷归档不及时。(3)办案程序欠规范,部分卷宗中审批意见和风险告知书无签名。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律师办结案件的卷宗,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3、湖南龚云树律师事务所:(1)收案登记薄填写欠规范,不能体现出案件办结情况。部分当事人联系方式未填写。(2)部分办结案卷归档不及时。(3)办案程序欠规范,部分卷宗中收案登记审批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未填写。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律师办结案件的卷宗,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4、沅陵县正大法律服务所:(1)机构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税费未走向正规。(2)卷宗归档不及时,且卷宗欠规范;(3) 制度落实情况未能全面体现,无专职内勤,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结案件的卷宗,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5、沅陵县光明法律服务所:(1)卷宗未及时整理归档。(2)无专职内勤,内部管理不够规范。(3)财务管理欠规范,未达到四统一。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结案件的卷宗,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6、沅陵县友谊法律服务所:卷宗未能及时归档,卷宗欠规范。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结案件的卷宗,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字迹潦草的情况。
7、沅陵县公证处:财务管理须加强,未见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公证员办结案件的卷宗,未发现需整改情况。
8、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1)缺少会议记录,不能全面体现工作开展情况;(2)缺少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改司法鉴定人自查报告;(3)案件受理登记薄填写欠规范,部分已办结案件未填写鉴定结论。执业人存在的问题:抽查两名司法鉴定执业人办结案件的卷宗,未发现需整改情况。
希望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对本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于2018年8月25日前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县局将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县局将依规进行查处。
沅陵县司法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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