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6.21”放炮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6月2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矿业)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1分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放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五强溪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处理善后事宜,初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2016年6月27日,沅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矿工区“6.21”放炮事故调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玮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总工会和五强溪镇政府组成,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救援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事故概述
1、事故发生单位: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
2、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6月21日10时40分。
3、事故发生地点: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1分矿负5米水仓作业面。
4、事故类别:放炮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
基本情况
鑫瑞矿业
鑫瑞矿业成立于2002年8月6日,企业性质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零伍拾万整,住所在沅陵县五强溪镇乔子坪社区居委会办公大楼,法人代表王文成。2012年对沅陵县合仁坪矿区原8家采矿企业收购整合,2015年取得采矿证(证号C4300002009124120049336)有效期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7日。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21.06平方公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4月5日,由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文批复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编号为4312001300062。总经理连宝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畅哲生,安全员岳忠军、钟来平、杜尚杰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连宝峰、畅哲生、王学军、郭琪、谢欣沅等2016年5月27日参加怀化市燕兴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全生产资格证正在审核颁发过程中。
(二)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3日,注册号:91371000790362101G,法人代表章华灿,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55号2126,经营范围为井下、露天采掘施工,凭资质从事矿山施工、土方挖掘、隧道、涵洞工程;矿产品销售为矿业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2015年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号D237004432,有效期至2020年12月,资质等级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015年7月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15】10-0050,有效期至2018年3月19日,许可范围为采掘施工。2016年6月成立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人郑德良,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已过期,2016年5月29日参加怀化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已通过,正在审核办证。
(三)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鑫瑞矿业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整合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由怀化湘西金矿设计科研有限公司设计,2016年4月5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文批复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技改工程由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施工。技改工程的爆破作业由鑫瑞矿业组织实施。
(四)安全管理情况
鑫瑞矿业成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环部,建立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爆破作业现场没有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1分矿的3名安全员对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二是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爆破火工品的使用登记台帐存在登记人员签名不全,存在井下单人作业;三是为赶工程进度更改井下放炮时间,并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四是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实行不够到位,对井下爆破作业监督检查走过场,无井下爆破作业隐患检查情况记录;五是对1分矿井下作业区域存在项目部和本公司的人员交叉作业并存不定时放炮的危险因素,没有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协调管理。
(五)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鑫瑞矿业合仁坪矿区1分矿井下负5米水仓作业面。负5米水仓入口位于平巷朝井内方向左侧,距井口方向18米为变电硐室,距井口68米为一斜井底端,入口往井内方向900米为55线。负水仓约54米,成L形状,其中主巷道水仓入口往内为8米的斜井,接着往内为直线距离40米略带圆弧形(朝内偏左)的平巷,再往内14米为直线平巷(具体现场勘察图)。
(六)井下作业情况
技术改造期间,井下作业主要有生产设备的改造和维修、技术测量和指导以及生产安全设施的施工。鑫瑞矿业主要负责生产设备的改造和维修、技术测量和指导、爆破作业及安全管理,项目部主要负责井下安全设施的劳务施工及安全管理。
三、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及救援情况
2016年6月21日凌晨3点40分许,项目部凿岩工孙常发、孙常福、刘彦军下井到合仁坪工区1分矿负5米水仓作业点进行凿岩,约7点左右完成水仓凿岩任务,凿岩工孙常发通知项目部施工队长李发旺炮眼已凿完,可以进行爆破了,其余两人则去隔壁55线继续凿岩。上午8时左右鑫瑞矿业技术主管顾延强一行8人到合仁坪工区1分矿进行掘进技术指导。上午9点左右,鑫瑞矿业爆破员杨家旺和押运员刘文忠将炸药送至井下休息室,登记分发雷管后,就随同孙常发来到水仓作业点装药。10时30分左右,炸药填装完毕后刘文忠先离开作业面回到井下休息室,杨家旺、孙常发二人联好网线后一起离开负5米水仓工作面,在负5米水仓洞口拉起警戒线后,前往起爆点。二人到达起爆点后,杨家旺叫孙常发去井下休息室拿起爆器。随后,孙常发去休息室拿起爆器,并在休息室联系了55线的刘彦军,要他和孙常福出来到45号线洞口做警戒。孙常发返回起爆点途中分别通知了变电硐室、负5米水仓洞口斜对面的施工人员,要他们立刻撤离。鑫瑞矿业技术人员顾延强完成2号斜井技术指导后,没有和其他任何人联系,在刘彦军、孙常福没有到达指定警戒点之前,进入负5米水仓去做技术指导。刘彦军、孙常福孙二人在到达警戒点后没有发现异常,就向孙常发发出了警戒到位的信号,孙常发在接到信号后就向杨家旺报告警戒做好了。因杨家旺手上拿有1.8kg剩余炸药,杨家旺就叫孙常发实施了起爆,爆炸将在里面查看情况的顾延强炸伤。起爆完后,孙常发把起爆器放在休息室后,就去55线和刘彦军他们一起凿岩去了。
下午2点10分左右,项目部施工队队长李发旺下井去查看负5米水仓爆破情况,在负5米水仓工作面发现有一个穿湖南鑫瑞公司服装的人受伤躺在那里,李发旺没有认出来是谁。李发旺立即将情况向在休息室休息的鑫瑞公司畅哲生和安环部部长王学军报告。鑫瑞公司畅哲生和王学军到达现场后确认趟在地上的是鑫瑞公司测量主管顾延强。
鑫瑞矿业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将顾延强抬出井,并及时送往常德市医院,经医院确认已经死亡。
事故发生后,鑫瑞矿业报告了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直接原因
顾延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顾延强没有向任何人报告,也没有与其他人联系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进入设有警戒线的负5米水仓爆破现场,违反井下作业规程。
凿岩工孙常发违章操作。孙常发不具备爆破员资质,违章实施起爆作业。
(二)间接原因
1、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岗位责任制不健全,没有安排爆破现场管理人员,致使6月21日爆破安全员罗泰平回家,爆破作业时现场无其他管理人员,在爆破警戒不力的情况下进行爆破。
2、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没有严格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在实施爆炸过程中,爆破人员警戒不力。
3、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赶进度将爆破时间更改,只要眼凿完,随时可以放炮。没有针对井下爆破作业时间不确定因素,安排专门管理部门或人员进行协调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混乱。
4、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现场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6.21”放炮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处理建议
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顾延强,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叉矿区合仁坪工区技术部测量人员,井下擅自一人进入爆破作业警戒区域,导致放爆死亡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责任追究建议
1.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致使现场违章作业严重。没有严格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在实施爆破作业过程中,没有安排爆破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没有针对爆破时间不确定等因素,安排专门管理部门或人员进行协调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给予处罚。
2.连宝峰,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矿区合仁坪工区总负责人,对工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3.王学军,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没有认真履行安环部安全管理职责,对1分矿的安全管理监管不力,建议由鑫瑞公司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张维涛,中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矿区合仁坪工区1分矿矿长。没有落实1分矿安全管理责任制,井下爆破作业管理混乱,建议由鑫瑞公司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5.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爆破员杨加旺、爆破安全员罗泰平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建议由公安部门对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6.关于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存在员工无证实施爆破的行为,建议由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案处理。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落实以法人代表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直至延伸到各工区、班长、岗位,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增配井下安全员的力量,发挥安全员的现场安全管理作用,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加大对爆破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爆破现场作业安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要求,督促当班安全员及警戒人员做好现场警戒。爆破物品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运输,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三)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对新进职工、转岗职工、危险工序关键岗位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公司要根据相关法律法律规定,分不同事故类型,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二是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水平。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职工应急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等自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公安部门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监督管理,在全县开展一次爆破物品及爆破作业的整治行动,消除爆破作业安全隐患,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好攻坚克难牵头单位的职责,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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