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沅陵县2018年春运保安全畅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YLDR─2018─01004
沅政办发〔2018〕2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陵县2018年春运保安全畅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沅单位:
《沅陵县2018年春运保安全畅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沅陵县2018年春运保安全畅通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起至3月12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协调各方力量,采取过硬措施,规范静态管理,严格动态巡查,完善交通设施,强化文明理念,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交通文明指数提升,交通违法减少,道路有序畅通,国省干道及城区主次干道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力引起的交通堵塞。
三、工作措施
(一)城区保畅通工作
1.限制货车通行。从2018年2月1日起,每天7∶00至22∶00,城区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沅水大桥全时段禁止载重30吨以上货车通行。为做好限行工作,一是要在望圣坡、凤凰景城、白田设立联合执勤点,由公安交警、巡特警、公路、运管、城管执法、农机等部门派出专人值守,劝返进城货车;二是由县公路局在沅水大桥南端设立执勤点,负责做好大桥限行工作,加强夜间执勤工作;三是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城区巡查力度,严查违规进城车辆。(交警、运管、城管执法、农机、公路、巡特警等部门负责)
2.规范停车秩序。一是城区主次干道严禁乱停乱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场、小区内或背街小巷;二是自1月25日起至春运结束,城管执法大队撤除迎宾南路人行道沿路护栏,允许小型客车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三是城区主次干道严禁大中型货车停放,货车一律停放在工地或指定停车地点;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合理规划公交站台停车位置,公交车必须在公交站台停靠上下客,客车必须进入客运站场上下客,出租车在新汽车站路段上下客必须进入出租车专用道,在其他路段必须按规定靠边停车上下客,严禁在路口停车上下客(交警、运管部门负责);五是严查违反规定停车违法行为,由交警、公路、城管执法、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停靠路边的货运车辆;六是各单位的内部停车场要对外开放,允许社会车辆在特定时间内免费停放,并在单位院外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
3.整治行车秩序。一是加强迎宾路、辰州街等主干道的巡查管控,确保道路有序畅通;二是严查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城区道路严管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单行道管理,确保建设街、公安路、文化路、荷花街等道路畅通。春运期间,将文化南路临时设置为单行道,实行人车隔离,允许车辆下行,同时,开通公园路并设置为单行道,允许车辆下行;四是打通西上山路,形成滨江路与辰州街的循环;五是严查公交车、出租车违反规定停车违法行为;六是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可不受分道行驶限制,但严禁逆行,清理垃圾时间要科学安排,错开高峰期。禁止春运期间街面主次干道开展施工。
4.全力“打非治违”。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全天候查扣非法载客营运的“摩的”、“黑的”以及货运三轮车、农用车等,查扣的车辆一律扣押至朝阳社会停车场;二是查扣车辆时必须严格执法,严格摄录违法行为进行取证;三是查扣车辆必须逐一登记,依法严格处罚到位;四是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督查,对履职不力、徇私枉法、处理不到位的,实施严格问责。通过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打压非法载客营运车辆日渐滋长的势头,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禁绝这一交通违法行为。
5.狠抓基础建设。一是将凤鸣大道作为出城分流的主干道,进行路面平整、硬化。同时平整、硬化西上山路,确保畅通。二是将前往筲箕湾的农村公交站台前移至计生局门口,车辆一律临时停放凤鸣大道两侧区域,并设置临时停车点,不得停放迎宾南路主干道。三是春运期间启动雅园临时停车场,作为免费的社会停车场。(住建、运管部门负责)
6.加强道路和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商业经营活动,划行入市、店内经营,严禁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特别是对荷花路和公安路二中路段开展重点整治(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同时,对路面乱堆乱放、垃圾建筑材料占道情形进行整治,特别是城区公墓路段、荷花路、二中、郑家村路段,务必保持街面畅通有序。(城管执法、环卫部门负责)
7.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制定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精心准备应对恶劣天气所需人员和物资。(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8.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严重自然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救援和处置。(县应急办、消防、卫计部门)
9.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城区春运期间保安全畅通措施和行动的宣传,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宣传货车限行规定和城区管理措施;三是积极组织文明交通劝导员在城区主要路口(农业局路口、物贸路口、街心花园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引导行人有序通过马路,确保路口畅通;四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加强宣传,倡导文明交通和绿色出行,鼓励干部职工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减少城区交通拥堵。
(二)农村保安全工作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临水、临崖、易起雾结冰、违规占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逐一登记,能够整治到位的及时整治到位,需要上报的及时上报公路部门,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提示或者值守措施。
2.狠抓源头监督管理。要切实做好公路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工作,深入客运场站、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装卸点以及学校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学校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各乡镇要组织交管站、交警、派出所、劝道站工作人员一起,在春运期间上路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违法载人、违法占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对赶场集镇及山区道路进行联合巡查,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人货混装,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4.坚持重点节点路面值守。春运期间,车流、人流大增,学生放假,打工归乡,各乡镇要切实发挥乡镇道安委作用,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做好路面值守工作,疏导交通,安全劝导,严打违法,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春运工作氛围。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春运保安全畅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中华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振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仁,副县长符峻,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久文,副县长王有尚,县公安局政委谢文、县长效办张俊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刘程凤、正科级干部张中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龚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万目国、县住建局局长谢深军、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智、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熊良生、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德彪、县农机局局长李栋才、县公路局局长刘泽孝,县运管所所长全身满及沅陵镇党委书记唐华、21个乡镇人民政府(含两个便民服务中心)“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长效办,由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4222089。
五、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加强街面监管。开展停车秩序、行车秩序整治,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反规定停车行为;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2.加强路口管理。联合县城管执法大队、县运管所、县公路局、县农机局、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从2018年2月1日起,在望圣坡、凤凰景城、白田、设立3个执勤点,严查交通违法,严禁大中型货车在限行时段进城。同时,在迎宾路、辰州街、天宁路、建设街、文化路、荷花街、古城北路、公安路等主要路口安排专门人员执勤,确保路口畅通。
3.抓好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发布公告、发放资料等手段,加强对城区货车限行工作和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全社会出行有序、行车有德。
4.发生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后,及时启动工作预案,实施交通疏导、分流和管制。
(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1.从2018年2月1日起,派出警力配合做好3个进城路口执勤工作,确保货车限行工作落实到位。
2.在春节前后人流、车流高峰时期,协助交警部门加强对城区主要路口、路段的执勤、疏导,维护好路口秩序。
(三)县长效办
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落实迎宾路、辰州街沿线主要路口,特别是车站路口、街心花园和电信局路口的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劝阻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老年大学明文劝导值守自上午九时开始,灵活、合理安排时间,人流高峰期不休息。同时动员县直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号召公职人员绿色出行、文明交通。
(四)县交通运输局
1.会同交警、执法等部门,抓好3个进城路口执勤工作,确保货车限行工作落实到位。
2.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在县政府的组织下,制定详细方案,联合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牵头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黑的”、“摩的”和三轮车非法载客问题,并对查扣的车辆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处理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3.严格客运站场管理。安排专门执勤人员,确保客运车辆进站上下客。
4.加强公交站台管理。在迎宾路、辰州街每个公交站台要明确专门执勤人员,维护站台秩序,确保公交车按规定停靠、上下乘客。同时,加强城南汽车站出租车专用道管理,确保出租车进入专用道上下客,确保专用道畅通。
(五)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会同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做好3个进城路口执勤工作,确保货车限行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严禁街面、路口摆摊设点。在迎宾路、辰州街、天宁路、荷花街、文化路、建设街等市场路口,要安排专门人员值守。
3.加强渣土车管理。禁止渣土车限行时段在城区道路运行。所有渣土车一律停放施工工地,严禁在城区道路停放。
(六)县住建局
负责对货车临时停放点、凤鸣大道、西上山路、雅园临时停车场进行修整。并对环卫所垃圾清理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清理垃圾时要错开高峰期。
(七)县公路局
1.会同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做好3个进城路口执勤工作,确保货车限行工作落实到位;在沅水大桥两端设置禁止载重30吨以上重型货车通行的公告牌,从2018年2月1日起在沅水大桥南端设立执勤点,严禁30吨以上重型货车通过。
2.加强对沅水大桥车流量监控,确保大桥安全。
3.加强对沅水大桥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大桥的路面监管,发生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做好高速连接线两座大桥及沅水大桥、太常大桥、鸳鸯桥桥面撒盐除冰工作。
(八)县教育局
1.春运前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召开一次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教育,培养良好的出行习惯,自觉拒乘货运车辆、超员和危险车辆。
(九)县财政局
统筹规划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顺利开展。
(十)县卫计局
统筹做好医院和医疗设施的调配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
(十一)县消防大队
随时做好应急处突的准备,对重大对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开展救援,协助现场处置。
(十二)县农机局
1.会同交警、运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抓好3个进城路口执勤工作,确保货车限行工作落实到位。
2.规范拖拉机停车管理,严禁拖拉机在迎宾路、辰州街、天宁路、古城路、建设街、滨江大道等城区主要道路停放。
(十三)县电视台、沅陵新闻网
及时发布城区保畅通保安全的公告,跟踪报道相关工作,加强文明交通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十四)怀运集团沅陵分公司
1.加强车站进出口秩序管理,确保进出口通道畅通。
2.严禁客运车辆在站外上下乘客。
3.规范凉水井、凤滩、筲箕湾线路农村公交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停靠、发车。
(十五)县城市公交公司
1.加强公交车起点、站点和终点管理。交警大队按照规定重新施划公交站台,移动到合理位置,严禁公交车不按规定发车、不按规定掉头,严禁不按规定停靠、上下客。
2.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文明交通教育培训,加强对车辆的性能检测,严禁不具驾驶资质驾驶人驾驶公交车辆,严禁车辆带病营运。
(十六)津湘、万荣出租车公司
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文明交通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营运,严禁不具有驾驶资质驾驶人驾驶出租车,严禁车辆带病营运,严禁不打表营运。
(十七)各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
1.落实乡镇道安委职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人、车、路的排查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组织路面违法打击,重点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无牌无证、非法载客、超员超载、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形成严管高压氛围。
3.落实路面值守,落实主要领导带队上路值守制度和交通安全劝导,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期间交通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保安全、保畅通重要性的认识,提前筹划,精心准备。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加强协作,扎实开展。春运期间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各部门要增强协作意识,顾全大局,协同作战,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保安全、保畅通各项措施的宣传,确保广大驾驶人知悉。重点要加强对货车限行的宣传,争取广大货运驾驶人支持与配合。县财政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
(三)严肃纪律,落实到位。对于方案中明确的各部门管理职责和任务要求,各部门要不折不扣、逐人逐岗的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将对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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