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安监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中重大问题。
二、本部门收支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沅陵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家二级机构。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安监局归口管理的公共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治理资金、安委会工作资金及安全生产督查组专项经费、乡镇安监监管岗位津贴、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烟花爆竹办公办经费等。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002.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62.6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43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5.92万元,主要是:一是增加上年结转;二是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三是增加了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00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31万元(含罚没收入10万元),公共安全611.3万元(含上年结转4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5.92万元,主要是:一是增加上年结转支出;二是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支出;三是其他收入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91.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8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下级专项补助等。其中:督查组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组人员工资及明察暗访各项工作支出等方面;安委会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公务接待等方面;乡镇安监监管岗位津贴18.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安监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费各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7万元,主要用于对安全生产隐患人员举报奖励;烟花爆竹管理办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执法车辆运行等;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用于2016年度获得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奖励。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17.6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0万元,上升11%。主要原因增加了公车补助16.61万元、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23.39万元及部分专项经费10万元,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2017年度下达公务接待指标11.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年,201年下达车辆运行指标12万元,较上年度下降33%;车辆购置费为零。出国(境)预算数为零。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公开表格19张。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9张表,其中整体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