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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点击:994 【字体: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管理职能,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并承担沅陵县依法治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2016年我局目标及任务全力开展民间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帮扶力度,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劳教管理工作。

三、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局,全额拨款单位。部门设置局机关10股室、如:办公室、宣教股、公证律师事管理股、基层股、法规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政工室、计财装备股、有23个司法所。政法编制85个,在职干部76人,退休人员44人,单位聘请临时签订合同人员23人。

四、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编报口径

部门预算草案编报口径按《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及编制口径表》确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主要内容:1、收入预算总额895.22万元;

各项收入内容、性质:经费拨款880.72万元。其中:全年财政拔在职人员工资192.60万元、财政津贴160.80万元,13个月工资16.6万元;预算内专项经费175.6万元、公务经费150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189.86万元,遗属生活费 8.36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公证收费14.5万元;

3、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工资及津贴占总收入21%;专项经费占总收入11%、公务经费占总收入0.09 %、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遗属生活费等占总收入的占总收入12%

4、各项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1、2016年在职人员比2015年增加了3人,原因是新招公务员;2、工资福利增加,原因是在职干部普调工资和各种奖励基数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主要内容:支出预算总额895.22万元;1、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732.7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92.60万元、生活津贴160.80万元、奖金6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其中:包括退休工资、津贴、生活补助);伙食补贴支出6万元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72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2、项目支出支出162.5万元。其中:基层司法业务15万元,普法支出33万元、法律援助支出15万元、社区矫正支出99.5万元。

二、各项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工资普调;

(四)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176.6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司法局机关175.6 万元。

A:普法经费33 万元,主要依据县常委会议纪要[2011]9期,用途是“六五”普法表彰、“七五”普法启动、法治沅陵建设各项工作,法治宣传等支出,测算标准按全县总人口67.15万人,人平0.5元,项目资金来源是县财政年初预算按排。

B:社区矫正经费99.5万元,主要依据按湘财行【2013】72号,用途用于社区矫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助、重点监控、风险评估、异地跟踪监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定位监控费和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救助款,测算标准在册663名管理人数人平1500元,即99.5万元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年初预算按排。

C: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5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湘财预[2013]171号,用途用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实施奖励。测算标准是对调解成功达成口头协议的矛盾纠纷,每件奖励50元;对一般矛盾纠纷调解成功、且案卷规范的,每件奖励100元。对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成功、且案卷规范的,每件奖励200元,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

D:法律援助经费15万元,主要依据湘财行[2004]11号,用途用于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调研,对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费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开支的其他费用。测算标准按每办一件刑事案件450元,民事案件750元,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年初预算按排。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零。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司法局2016年县财政下达“三公经费”指标:公务接待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指标比上年度减少0.05%,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五、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开展部门预算编报工作,使单位增强了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不断改进预算管理方法,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促进预算申报更加规范、完整,项目预算执行更加及时、有效。建议:一是财政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二是请求县财政局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沅陵县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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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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