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3、负责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城市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4、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及重点建制成区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绿化地、城市排水设施、户外广告设置、出租汽车“三证”的行政许可。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本部门由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两个二级机构(沅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沅陵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组成。
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现实有工作人员158人,其中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3名,公益性岗位40人,临时人员2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的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本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数758.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28.33万元,非税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为758.33万元。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708.33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工资与福利支出463.7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万元;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2.97万;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零。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6年度下达公务接待指标44.2万元,较2015年减少2.4万元,2016年下达车辆运行指标66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车辆购置费为零。出国(境)预算数为零。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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