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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点击:1,274 【字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及省政府授予我局的执法权限,负责对城区市容市貌,交通、规划、河道,环保、绿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加强城市的道路占用、挖掘及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

二、部门预算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执法大队。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指机关及执法大队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115.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41.1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10万元。收入与去年基本持平。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11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19万元,其他支出164.7万元。支出较去年基本持平。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4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场地租用费、协管员工资等。其中:办公场地租用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租用办公场所;协管员工资支出11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协管员的工资福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及执法大队运行经费24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万元,上升3%。主要原因人员有所增加,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三公”经费相对上年度无变化,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里的要求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按标准接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

4、公开表格12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2张表,其中2017年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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