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铺乡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楠木铺乡简介
楠木铺乡距县城40公里,地处沅陵县东部,东接官庄镇,南邻齐眉界国有林场及杜家坪乡,西与马底驿乡交界,北与肖家桥乡、陈家滩乡接壤,东西宽13公里,南北长25公里。全乡总面积166.8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53个村民小组,4011户,15548人。境内资源丰富,水能蕴藏量较大,怡溪流域的怡溪、雷溪、牧马溪三大支流贯穿全境;煤、石灰石、金、铜等矿产储量丰富;森林覆盖率78.63%,活立木蓄积量24.8万立方米。是市委小康社会建设分类指导划分的三类乡之一。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市县两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心任务,夯实发展基础,挖掘自身优势,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实现了健康、和谐、稳定发展。2016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收入1200万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60元,同比增长10%。主要经济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近年来,楠木铺乡党委、政府立足该乡实际,紧紧围绕“生态立乡、基础稳乡、产业富乡、打造精品楠木铺”的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在全乡形成了“两线一片”的发展格局,“两线”即以黄腊溪(养鸡)-楠木铺(养牛)-溶溪(养羊)-两河口(养蜂)为主线的养殖业开发线,以庙王山(桑蚕)-溶溪(黄葛)-高坪(油茶)为主线的种植业开发线;“一片”即在楠木铺成立养蜂专业合作社,打造万口蜂箱之乡,带动全乡贫困户发展养蜂脱贫致富。通过精品打造,楠木铺乡已发展成为了“全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省级科技示范乡镇”、“小农水重点建设示范乡镇”、“生态优美乡镇”、“湖南省诗词之乡”。
二、领导成员及分工
张绍华(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联系黄腊溪村。
张建华(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书记主抓其他工作。联系庙王山村。
宋朝辉(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扶贫、工业、电力、招商引资、旅游、商贸流通工作。联系高坪村。
张朝晖(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管人大工作,分管小康、农业、林业、畜牧、发改、科技、统计、经管、为民办实事工作。联系溶溪村。
张远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主管政协工作,分管国土、交通、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联系楠木铺村。
朱立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庙王山村。
刘杰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主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党建、统战、老年、科协、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宗工作。联系黄腊溪村。
向 忠(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美丽乡村”、环卫、环保、文化、教育、宣传、广播电影电视、体育、邮政、电信、移动通讯工作。联系常德湖村。
向元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工作,分管卫计工作。联系两河口村。
谢金华(副乡长):分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应急综合管理、机关效能、财务、金融、保密机要、史志、档案、政务公开工作。
董易贤(副乡长):分管大政法、民政、残联、社保工作。
联系楠木铺村。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王棋电话:0745-4652197)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档案、信息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站所及乡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财政所 (负责人:舒绍贤 电话:0745-4652197)
发展乡域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完成各项财税任务,制定全乡财政预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按时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确保全乡各核算单位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负责乡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3.扶贫站(负责人:邓成连 电话:0745-4652197)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本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清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承办县扶贫办公室和本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4.民政所(负责人:吉卫 电话:0745-4652197)
承担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及补助费管理、发放;负责残疾、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及灾害的查灾、报灾、救灾;承担村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按申请城乡大病救助程序进行审核、呈报,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管理及低保金管理、发放;协助上级残疾人主管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管理。
5.社保站(负责人:张德松 电话:0745-4652197)
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网络并负责业务指导;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基础台帐,为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与统计分析;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完成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宗郃 )
(1)负责推动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2)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技术培训、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河道管理工作;(4)负责农作物优良品种和畜禽良种引进、示范和推广;(5)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拓宽致富渠道;(6)负责农机新产品的引进、推广、负责提供大农业生产信息服务,搞好有关技术咨询;(7)配合本乡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7.司法所 (负责人:唐海波 电话:0745-4652197)
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或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参与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计生办(负责人:向瑛 电话:0745-4652197)
(1)依照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本乡人口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工作;(3)检查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工作;(4)负责本乡生育指标的发放;(5)负责处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6)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8)依法管理全乡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
9.国土所(负责人:唐玉莹电话:0745-4652197)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安监站(负责人:王辉电话:0745-4652197)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新区安监部门; 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完成新区安监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1.文化站(负责人:向元平电话:0745-4652197)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以及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构建和谐楠木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的文艺和体育骨干、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协助和辅导文化室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间文艺遗产,开展好文物法宣传,做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受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体育市场进行管理;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林业站(负责人:吴十名电话:0745-4652197)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处理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抓好森林资源流转;林业技术服务、指导;收取林业规费;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协助、配合乡政府搞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13.公共卫生管理所(负责人:谭永松 电话:0745-4652197)
组织实施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传染疫情报告及管理;上报和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卫生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及药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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