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
-- 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十二条”严禁以及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的指导思想
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宗旨,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树立务实、廉洁、高效、服务型机关形象。
二、督查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全体干部职工。
三、督查考核范围
(一)日常行为规范
1、严肃政治纪律。做到“三个决不”“一个自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对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泄露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自觉服从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接受党纪的规范和监督,严格约束自己。
2、认真落实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串岗,不准不经请假外出,工作时间有事外出需请假。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3:00)-5:30(6:00);
3、岗位职责公开公示。主动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本人岗位去向牌的状态更新。
4、机关办公环境做到卫生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有序。上班时间做到着装整齐整洁、仪表大方稳重。
5、工作时间不允许网上炒股、网上看电影、网上淘宝、网上玩游戏、网上闲聊等,不准网上参与打牌、打麻将、听音乐以及收看娱乐新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奢侈浪费,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和酒后驾车。
7、接待来访群众要态度热情,严禁“索、拿、卡、要”。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者超过规定时限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8、 严禁干部职工参与“黄、赌、毒”行为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禁止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聚众打牌。
9、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持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婚礼宴请人数不得超过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
10、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做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爱国敬业。
(二)日常工作要求
1、严格公开办事流程,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热情主动地接待服务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服务事项,坚决杜绝违反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行为。
3、严格会议纪律规定,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局党组召开的各类会议,接到会议通知须按要求准时到会,特殊情况不得与会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局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均实行签到考勤,与会人员须遵守会场纪律,未经请假不准中途离场外出、打瞌睡、坐姿不端和开小会等。
4、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来访群众要求解决的难点问题和信访案件,要及时妥善处理,耐心做好解答,不得出现顶着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不得存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慵、懒、散”等行为。
5、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要紧急工作,要按要求落实,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四、督查考核方式
1、督查考核原则上实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临时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考核工作可以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主要领导临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2、日常督查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干部职工年终绩效奖评定、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干部职工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惩处规则
按照《怀化市关于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和《沅陵县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务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将进行以下惩处:
(一)对于督查中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情节较轻的,(如无故迟到、无故早退、无故离岗、缺岗的,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网购、炒股、观看娱乐新闻网页等与工作无关活动,或者是违反作风建设其他有关规定的),第一次由局分管领导或者纪检组长予以谈话并提出口头批评,给予警示教育;第二次由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共同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累犯三次以上者则由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局长共同对其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对累犯三次以上的当事人,其年终绩效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
(二)对于被县级以上部门督查时查处和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除按照市县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县纪委文件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以外,其当事人年终绩效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能评先评优,且被通报查处一次扣除其年终绩效考核奖500元,被通报查处二次扣除其年终绩效考核奖1000元,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扣除年其终绩效考核奖3000元并影响其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和日常督查工作小组。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纪检室、人事股、财务股股室长为成员的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日常督查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纪检室为成员的日常督查工作小组。
2、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日常督查考核工作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优化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希望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要对日常照督查内容,逐步逐项搞好自查自纠,切实通过自查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解决,做到自觉约束自己言行、正确规范公务行为。
4、要主动配合日常督查。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日常督查工作,主动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日常督查工作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共同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
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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