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
一、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简介及职责
1、围绕推进全县工业化进程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制定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种经济成份、各种规模类型的工业企业。
2、负责全县工业系统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
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系统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4、负责对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行为;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工业企业稳定工作。
5、组织拟订生产与科技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下达和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
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工作;管理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对全县民营经济、集体工业及中医药产业化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7、研究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工作;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医药、食品等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9、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公路、水运、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运输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
10、归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县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办公室、县化学工业管理办公室、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县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冶金工业管理办公室和县扭亏增盈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各工业管理办公室拟订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管理行业协会。联系县交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医药监督管理局、县电力局、县电业公司、县公路局、湘运沅陵公司工作。
11、负责包装行业、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
12、负责全县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3、负责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规划和指导,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
14、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乡镇企业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蔡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经信局全面工作,联系墙改办和散装水泥办。
张 蓝(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能源运行、电网建设、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局能源运行股、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股。联系国网沅陵供电公司、国网沅陵电力公司、电信沅陵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铁塔公司。
潘清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财务、办公室、人事教育、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老年支部、关工委、精准扶贫、宣传、机关内务、政协联络、绩效考核、金融、机关节能等工作。负责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联系县交通局、县海事处。
李统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经济运行、中小企业、新型工业化、环保、工业节能减排、企业清洁生产、招商引资、产业政策、投资技改、重点项目等工作。负责局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股、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股、产业政策和投资股。联系县工业集中区、规模工业企业。
谢泽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人大联络、工青妇、计生、文卫创建、长效管理、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统战等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县邮政局、湘运沅陵分公司。
邓立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平安创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督、治超、信访、武装、轻工、企业改制等工作。负责局综合法规和安全稳定股、局改制办。联系县公路局、县手工业联社、县黄金公司、县黄金物资公司。
三、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值班、信访、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房产、车辆、基建的维修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及会议组织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2、综合法规股
综合分析工业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经委提供政务信息。
组织对有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侵犯企业权益的举报;承办本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工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3、经济运行股(加挂县电力行政执法队牌子)
研究提出近期工业系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运行日常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研究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企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鼓励和扶持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组织全县产业共性技术研制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指导和引导全县产学研联合开发;指导、协调高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设。
组织制订全县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全县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推进以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报废汽车、散装水泥、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工作。
贯彻《电力法》,组织拟订全县电力工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研究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处理电力市场纠纷,发布电力市场信息;研究提出电力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及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调度分析全县公路、水运运输和通信、邮政情况,参与制订全县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和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煤炭交通运输计划的管理;组织推动现代物流管理、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的监督管理;承担县交通运输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研究拟订医药、食品工业的行业规划、措施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对医药、食品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经济运行实行调控,协调医药和食品生产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医药储备工作,管理县级医药储备资金及储备药品;参与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医药、食品行业经济信息,为企业的外引内联及资源、技术、人才和新产品的开发服务。负责做好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4、产业政策股
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行业的统计、分析和市场信息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包装行业、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联系工业系统各工业管理办公室,实施行业管理。
5、投资股
负责全县工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及重点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报国家审批和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地方管理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和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项目确认;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协同有关部门审核拟上市工业企业的资金投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中小企业指导发展促进股
研究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积极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和规范全县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参与推荐企业上市及上市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参与“三资”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交流。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本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强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政策重点扶持民营经济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县本级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和监测。
7、人事教育股
组织实施机关和归口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归口单位的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负责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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