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企业、中央省市驻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怀化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我局决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时间
本次执法检查时间从2017年6月起至2017年12月底。
二、执法检查对象
根据省市统计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统计执法重点检查的单位是: “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58家、限上批零企业15家、限上住餐企业3家、规上服务企业8家、资质等级建筑企业6家、房地产企业25家)。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情况,统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二)统计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设置及保管情况。
(三)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
(四)统计报表、联网直报上报情况。
(五)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布和保密情况。
(六)统计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岗位培训。
(七)是否存在妨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四、执法检查工作步骤
本次检查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自查、检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各被检查对象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迎检自查工作。
(二)检查处理阶段(6月21日至12月20日)。一是由县统计局集中安排统计执法检查组对本年度安排的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对在检查过程中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处理;三是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综合材料报送局综合法规股,由综合法规股汇总形成统计执法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市统计局。
五、执法检查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成立以局长张清敏为组长,王海林、龚路生、张宏、胡淑芳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统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海林任办公室主任,邓宗明任专干,办公电话:4266360。
沅陵县统计局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统计执法 检查 通知
抄送:市统计局法制科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县优化办
沅陵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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