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沅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湘统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是各级统计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现就沅陵县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对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
2、培训工作内容: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内容包括统计实务基础和统计法律、法规(含统计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统计报表填报、统计方法制度、统计职业道德、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学基础理论、统计数据分析、统计报告写作,以及计算机技能等。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实施岗位培训,对已在岗的统计从业人员实施继续教育(2016年已经参加继续教育的除外)。
3、报名学习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0月31日。考试时间:完成学时随时可以考试。
4、报名方式:学员在网上完成注册、交费、学习、考试、打印证书全过程。网上报名网站为“湖南省统计继续教育网”(www.hunan.statsedu.com),第一次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学员请登录上述网址后注册,注册时(目前教育属地)请选您目前单位所在地区县市,如“怀化市沅陵县”,注册用户名为“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密码请大家设置为身份证后6位,缴费成功后就可以开始学习和考试。
5、教育培训科目:选“2门必修课+1门选修课”。
6、收费标准:网上继续教育收费每人80元,发票开给学员个人,要求学员报名时有关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清楚,特别是要把地址写清楚。
7、考试要求:学员学习必须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完后方可考试。考试的合格分数60分,补考次数最多5次。考试合格后必须点击“证书打印”,统计局盖章才算完成继续教育。
8、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综合法规股 联系人:邓宗明
联系方式:电话4266360 QQ 群:336915124
二0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统计 培训 通知
沅陵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5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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