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移动APP| 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 |投稿教程|加入收藏|设为首页|手机版|微信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部门单位>人社局>机构信息>详细内容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作者: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 来源:沅陵县人社局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点击:3,217 【字体:

根据《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沅发[2015]9号)和《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沅委[2015]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增设行政审批服务股。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要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调整后,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法规与劳动关系股、规划财务股、综合监督股(加挂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公务员管理股(加挂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加挂县退休干部管理所牌子)、养老保险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室负责人12名(含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为兼职)。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和全县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

(七)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全县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交流制度、考核和培训制度、申诉控告制度、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公务员奖惩有关政策;依照权限办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调配、调任工作。

(八)负责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县人民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和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二)法规与劳动关系股

(三)规划财务股

(四)综合监督股(加挂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六)公务员管理股(加挂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九)工资福利股(加挂县退休干部管理所牌子)

(十)养老保险股

(十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室负责人12名(含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为兼职)。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六、其他事项

设立沅陵县委县政府绩效评估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县委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相关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收藏 打印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信息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