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卫计发〔2016〕4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计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关爱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流出地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开展留守儿童及家庭健康促进活动,落实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责任,完善健康关爱措施,强化留守儿童家庭抚育教育功能,增强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特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流动人口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流管股、基层卫生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流动人口管理股股长任主任,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指导。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对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结合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工作。按照《意见》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要及时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医疗救助。
(三)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健康扶贫工程要求,在部分贫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配合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各地要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指导、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四)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能力。各乡镇卫计办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新家庭计划”、“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活动中,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指导及服务。
(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健康状况监测评估。不断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配合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采集、登记和数据共享等工作。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依托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和需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问题的研究,为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撑。
四、工作目标
1、留守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合规率达80%以上。
2、0-6岁留守儿童服务和疾病防治率要达到90%以上。
3、留守儿童符合强制报告条件,报告及时率、强制报告率均达100%。
4、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率达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信息终端等传播媒介,宣传普及儿童健康发展的核心信息和科学知识。加大对健康关爱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
(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生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联合社会、家庭和社区共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
(三)深入开展健康关爱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
(四)认真开展督查评估。建立工作督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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