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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统计局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点击:4 【字体:

沅统 [2018] 18号

 

沅陵县统计局

关于开展2018年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沅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统计法》,实现依法统计的重要途径,统计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鼓励统计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一是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目前在统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统计人员每两年要参加一次统计继续教育。

三、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教育的方式,凡参加继续教育的统计人员可登陆湖南省统计教育培训网(www.hunan.statsedu.com),先注册后登录。统计人员按要求注册、缴费后,可进行在线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网上流程:学员注册→登录网站→缴费→课程学习→参加考试→打印证书。

1、学员注册  登陆湖南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网(www.hunan.statsedu.com)→点击“立即注册”(已有从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用证书号为用户名,教育属地填写怀化市沅陵县,其他内容依照本人情况正确填写)。

2、登录网站  注册成功后登录网站→点击报名→2018年湖南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班

3、网上缴费  在线培训学习收费每人60元,要求开具发票时,学员填写相关信息一定准确、清楚、完整。

4、课程学习  统计人员可以根据本人从事统计专业,学习本专业年度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法课程。(1门必学课、1门专业课、1门选修课),由于课件播放器不兼容某些浏览器,为不影响学习,请尽量使用谷歌或IE浏览器进行学习。

5、参加考试  达到规定课时后,点击“我的考试”→进行考试。

6、证书打印  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学员会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学员可在统计继续教育学员平台左侧的信息导航栏“我的证书”中预览打印合格证书,完成“证书打印”后到沅陵县统计局进行年审认定方为完成继续教育。

四、时间安排

报名学习时间:2018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考试时间:完成学时随时可以考试。

五、结果运用

统计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将纳入统计部门统计执法巡查的内容(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打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综合法规股    联系人:邓宗明

联系方式:电话4266360   QQ 群:336915124

 

 

 

 

 

二0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统计   培训   通知

沅陵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1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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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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