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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汛期暑期重点行业部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应急办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点击:143 【字体:

                      沅应急办发〔20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事故,造成33人失踪、16人遇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7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出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抓好当前强降雨地质灾害防范、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迎峰度夏用电安全、防范气象干旱和高温热害天气、旅游安全等当前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雷绍业也紧急批示,要求各县、市、区及国土、交通、经信、水利、旅游等部门专题研究,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别要杜绝死人伤人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汛期暑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立足防范,迅速开展动员部署

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泰国普吉岛游船倾覆事故惨重教训,深刻领会上级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抓好当前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传达上级有关批示精神并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对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交办并限期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按照“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要求,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全力防范和应对各种自然和意外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防范重点领域

(一)防范突发地质灾害。我县地形条件复杂,全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49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呈频发多发趋势。当前,要切实加强对高陡边坡、沟口附近的居民点、人口密集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监测责任人,编制应急预案。要密切与气象等相关部门沟通、会商和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及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宣传,广泛普及防灾、辨灾、避灾知识,强化基层群众自救互救,切实提高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工作,出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必要时要采取强制措施紧急避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防范学生暑期溺水身亡。强化学校的安全宣传教育、家长的“第一责任”和学生的安全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丰富的教育资源,让学生和家长学习防溺水等暑期安全教育知识。通过校信通、微信群、家访、电话提醒等方式,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普及、宣传,切实增强家长预防暑期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悬挂标语、树立警示牌等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营造防溺水宣传浓厚的工作氛围。全县各学校在学生放假时,要督促学生家长在暑假期间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共同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对因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防范交通意外事故。深刻吸取“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及时传达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剖析和反思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补齐能力短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畏难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保持“安全压倒一切”的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继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隐患清零”行动,严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抓好客运站场的安全源头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加大对“两客一危”、农村客运、暑期旅游交通包车和汛期易发生自然灾害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为重点的全面检查督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公路运营领域要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公路超载的治理,认真做好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和养护作业车辆、安全标示标牌的安全管理。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监管,对违反基建程序、严重违规操作规程等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加强工程作业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禁止违规载人情况出现。(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交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防范水上交通安全。大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船员和乘客的安全意识,严禁旅客乘坐超载超员船舶,确保安全出行。加大对客运船舶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船舶“六不发航”、“开行前自查清单”等检查制度,杜绝超载现象。通过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轮机、电气设备和航行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防污设备的配置符合要求,保证船舶适航。大力开展库区采(运)砂船舶汛期检查,突出抓好汛期船舶安全锚泊管理,落实船舶“五个一”管理措施,及时发布天气信息,积极应对恶劣天气。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水运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水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水上应急知识、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辖区水上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防范迎峰度夏用电安全。要深入开展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抓好高温天气下工业用电调峰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安全正常生产。要进一步抓好电力管控,做好迎峰度夏用电安全,防止各类电力事故的发生。县经信局要及时制定全县迎峰度夏用电工作预案,峰前做好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测检修。两家电力公司要增加对各自供电范围内电力设备尤其是特殊天气和夜间的巡视次数,防止因雷雨天气造成外绝缘闪络事故。加强设备高负荷期间各点测温次数,发现温度有上升趋势应及时跟踪测温,防止因设备发热原因造成事故。县经信局电力执法大队要坚决严厉打击农村饮水灌溉私搭乱搭等偷电违法行为,避免因私搭乱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网沅陵供电公司,国网沅陵电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防范山塘水库安全。要密切关注汛情旱情灾情,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努力做好防范气象干旱和高温热害天气。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利设施安全监管,落实好山塘、水库、电站等安全度汛措施,切实抓好防汛防洪和抗旱等相关责任落实,确保不出现重大水利安全事故。县防汛办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各乡镇发布气象预警等雨水情信息,坚持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全县的防汛情况进行适时调度。加强对农村小水电站(水库)进行防汛及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电站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河道采、运船只进行全面检查整治,主汛期进行全面禁采,相关船只要按要求停泊在安全区域,对偷采、偷运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加强对水利项目施工单位和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水利项目施工安全。同时要密切关注,切实做好全县农村高山远岭地区枯水期人畜饮水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防汛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防范旅游市场安全。县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不法行为,切实做好暑期旅游旺季的旅游安全工作。加大旅游安全宣传力度,提升游客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各旅游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内各旅行社及各门市要规范旅游操作,严禁用无资质旅游车辆,做好游客行前安全教育提示工作,增强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特别是加强暑期学生、老人等特殊群体出游的安全防范措施。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要特别加强汛期的安全工作,出现重大汛情要及时关闭景区,并做好游客的安全转移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星级宾馆要做好消防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责任部门:县文体旅广新局,县市质局,县卫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一是提升宣传教育广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的力度,让群众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自觉意识。让其充分认识到到电鱼、炸鱼、毒鱼,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生命安全,也对生态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采取有力的监管协调和治理措施,建立公安、畜牧、水利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力量突击排查相结合,加强对农村重点水域巡查的频率,严厉查处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对于查获的非法捕鱼器具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轻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责任、严格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故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灾情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防汛、消防、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委网宣办要加强突发事件网上舆情监控,及时通报情况,快速高效处置舆情。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县委网宣办、县防汛办)

 

沅陵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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