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沅陵县扶贫资金监管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县委县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利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用绩效,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防范扶贫资金损失浪费和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点验式”抽查巡查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不定期、不定点、不下通知、不打招呼,进行“点验式”抽查巡查。重点抽查巡查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等扶贫项目,力求发现真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发挥审计威慑作用。
(二)开展自然村通水泥路奖补资金跟踪审计
根据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对全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奖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摸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效覆盖的基本情况,重点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以及工程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
三、抽查巡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扶贫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
1、关注资金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有无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分配或发放扶贫资金,或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关系单位或亲属倾斜等问题;有无直接或变相以咨询费、评审费、管理费等名义向贫困地区、贫因对象或接受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个人违规收费,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2、关注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基层单位及领导干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或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弥补经费等非扶贫领域的问题,重点查处巧立名目违规提取各种工作经费,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人员奖金福利、公款吃喝、招待送礼、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二)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1、关注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利用虚假项目、虚假合同、虚假人员名单等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
2、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标投标并从中谋利等问题,严肃査处通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等扶贫建设项目中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关注有关主管部门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重点揭露扶贫建设项目被层层转分包、层层雁过拔毛,以及虚估冒算、虚假验收,导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被违规侵占等问题。
(三)扶贫政策执行情况
1、揭露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关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政策的推进落实情况,有无扶贫政策未及时惠及贫困群众、扶贫项目未及时发挥效益等情况; 重点关注在脱贫攻坚规划编制过程中,有无未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任务目标,是否存在盲目求大、求全、求快的不实作风,导致资金缺口较大或大规模举债,形形成新的债务风险; 重点关注有无违规引进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企业,有无违规开采和开发矿产资源、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等问题。
2、揭露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不实的问题。重点关注是否接规定建立健全扶贫阳光化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是否积极落实了扶贫信息公示公开的相关要求。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关注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重点反映部分领导干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工作脱离当地实际,在实现脱贫人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成扶贫小额贷款任务等方面,层层设定指标、层层加码,盲目下达任务目标的问题;重点反映有无企业和合作社在获取财政扶贫资金后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导致扶贫工作措施落不到实处的问题。
3、揭露脱贫攻坚成效不实的问题。着重反映乡镇的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虚增农民收入、虚报项目建设进度,在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标准情况下,虚报脱贫人数;在脱贫人数以及农村饮水安全、通村公略等基础设施不达标的情况下,将贫困村虚假摘帽;关注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因前期工作不充分、不细致、勘察设计不到位,引进的产业扶贫项目不符合当地的种植养殖条件,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仓促实施,导致存活率低、项目进展缓慢、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形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关注有关主管部门将财政扶持或补贴资金直接投入到企业、合作社作为贫困户的入股资金并参与分红,贫困群众不参与甚至不知情,未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导致扶贫成效不实不稳等问题。
(四)以前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级审计机关(省、市)2017年扶贫审计报告、扶贫督查、稳增长审计报告、其他审计报告,以及2017年省市绩效考核文件等反映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沅陵县审计局扶贫资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局长全小军同志担任,其他局领导张柏林、姚林群、陈智敏、潘长春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沅陵县审计局扶贫资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陈智敏同志兼任,符一林、全松茂、张小帆、张海英、张开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资金监管行动,拟订行动方案及相关表格,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2)负责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请示、汇报工作有关情况;(3)负责协调与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4)负责协调调度各行动小组工作,及时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5)对各行动小组进行指导督导,检查各行动组质量控制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6)负责汇总全县行动情况,撰写全县行动综合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二)责任分工
1、抽查巡查工作。由县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牵头,组成抽査巡查行动组,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派,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不定期、不定点、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乡镇进行“点验式”抽查巡查。
2、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奖补资金跟踪审计。由财政和社保审计股和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奖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并按要求向市审计局汇总报送审计结果。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由财政和社保审计股在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安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并按要求向市局汇总报送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查实报,加强督导考核
各行动组要高度重视,如实提交和上报发现的问题,对瞒报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存在失职渎职的行动组和人员实行严肃问责。各行动组对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重大违法违纪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要及时以信息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巡查,突出重点
各行动组要对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进行严格抽查巡查,要检查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跟踪到资金使用的最末端。要重点查处在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招标投标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到查深查透、落实责任。
(三)严守纪律,保证工作质量
各行动组要坚持依法、文明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保密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各行动组要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把关,确保责任主体明晰、问题定性和数字准确,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