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监管所、局直属机构、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沅办发电【2018】6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省第六环保信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经县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班子。县局成立省第六环保信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柏荣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军、李峰、黄绍华、总工程师石晓明任副组长,各监管所、直属机构、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监管股),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
二、工作责任分工。交办工作涉及到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军牵头负责;涉及到行政许可、监管工作方面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牵头负责;涉及到特种设备工作方面的由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石晓明牵头负责;相关责任股室、所、直属机构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一是牵头办理的交办件,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包案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相关责任股室、所、直属机构具体承办,按照交办要求办理。力求做到“五率一度”,即办理单位与实名反映人见面率100%、反映属实问题查处率100%、信访件办结率100%、对交办单位回复率100%、实名举报办结回访率100%、群众认可度100%。二是配合办理的交办件,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责任股室、所、直属机构配合相关主办单位,抓好交办工作落实。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