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沅陵县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防汛抢险预案》的通知
沅交发〔2018〕12号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沅陵县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
防汛抢险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交通系统驻沅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沅陵县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防汛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5日
沅陵县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防汛抢险预案
根据县防汛办《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沅汛〔2018〕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旱提出的“五个确保”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局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如下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贯彻执行“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到全面动员、全面组织、全面行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确保交通干线安全;确保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安全。
(二)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在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防汛抢险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和指挥本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 长:万目国
副组长:向延力 刘自仁 鄢华兰 李国安 全身满 刘泽孝 肖明湘 全科 张义成
成 员:张良胜 刘兴焕 张 忠 邓立新 代先生 张 华 明勇 江发胜 黄朝福
局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安全股:4552072),刘兴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织机构体系图
局防汛抢险指挥部 |
局防汛办(局安全股) |
驻沅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 局属各单位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
三、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和实施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抗旱命令;
2.负责全县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为防洪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抗旱运输畅通。根据县防指命令,组织征调抢险救灾交通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水面交通管制;
3.制定本局和审批所属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
4.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5.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汛设施、防汛车船、防汛物资等;
6.组织安排有关防汛经费;
7.组织安排防汛值班等工作。
四、防汛抢险队伍
组建本系统防汛抢险突击队,共60人。队长向延力,下辖水上救助分队、道路运输救援分队、公路抢险分队、三个分队、一个后勤保障组。
道路运输救援分队由运管所所长全身满负责(队员20人);公路抢险分队由公路局副局长明勇负责(队员20人);3.水上安全救助分队由地方海事处主任肖明湘负责(队员20人);
4.后勤保障组由局财务股股长杨坤兰负责3人。
五、加强道路维护,确保公路畅通
公路管理局:要加强道路管养,制定道路维护应急预案,建立勤查勤养制度。做到水沟、涵洞畅通无淤塞,构造物完好无损,无阻水、积水现象,及时处置坑槽、沉陷和路面病害、全力清除塌方、查禁乱堆乱放和挖掘破坏公路的行为。在重点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公路畅通。同时要加强对所有的公路桥梁特别是对沅水大桥、酉水太常大桥、酉水二酉大桥的监护和巡查、确保安全度汛。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度汛预案,并督促各施工企业和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汛度汛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六、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汛期安全
县地方海事处要加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水路交通运输秩序、广泛开展汛期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各种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船舶在特大洪水中冒险航行、违章夜航、严重超载等行为。加强“两防”即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巡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督促库区水上乡镇认真落实船舶、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汛期现场值班、确保群众、学生渡运安全。库管所要督促水上乡镇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和渡口的值班值守。公路运输管理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储备的落实。
七、防汛抢险交通工具及救生设备
根据县防汛指挥部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应急抢险船1艘。为了在抢险时及时组织和协调特预备交通指挥船舶1艘。客车10辆,货车5辆,机械设备5台(套);救生衣230件具体落实如下:
防汛抢险救生设备由下列单位负责1.海事处负责救生块衣130块 ,责任人:肖明湘
2.库区安全管理所负责救生衣100件,责任人:郑献忠
3.防汛抢险和指挥船由海事处负责抢险船舶1艘(船号海事巡10032),责任人:肖明湘
(二)交通工程机械设备
公路局负责5台。责任人:明勇
(三)防汛抢险车辆
运管所负责落实客车10辆,货车5辆,责任人:全身满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防汛抢险预案,并报局防汛办。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并要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做到严阵以待、认真组织、确保安全度汛。
(二)防汛领导小组发出抢险救灾指令后、各单位指挥人员必须迅速到达抢险救灾现场、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工作。
(三)负责防洪抢险的有关单位、要将抢险人员花名册、车船主及车船号码和机械设备名册报局防汛办。
(四)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安排值班表、落实值班人员、在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掌握天气、水情变化、做好应急准备。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制。防汛抢险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擅自外出、确因事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局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批准。
九、通讯联络
(一)县防汛指挥部电话 4229800 4222661
(二)局防汛办电话 4224403 4552072
(三)局防汛领导小组成员通讯联络
万目国 13574580819 向延力13135256899
刘自仁 13707453567 李国安13907453607
鄢华兰 15974014099 刘泽孝13607413371
明 勇13548991308 肖民湘 14786507555
杨建明15115288268 全身满13677441937
全 科 13874526508 刘兴焕13974562772
杨坤兰 13574580321 张 忠13707453451
张 华 13874547529 代先生13607413569
张义成 15007452345 张仁泰13574577097
张良胜 15111562773 江发胜13974539073
黄朝福15274512479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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