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2018年6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2日—2018年6月26日 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4日(7日)。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沅陵县沅陵镇古城北路5号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745---2680989
邮编:419600
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4日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沅环审[2018]1号 |
2018.2.6 |
|
2 |
沅环审[2018]2号 |
2018.2.14 |
|
3 |
沅环审[2018]3号 |
2018.4.16 |
|
4 |
沅环审[2018]4号 |
2018.4.28 |
|
5 |
沅环审[2018]5号 |
2018.5.8 |
|
6 |
沅环审[2018]6号 |
2018.5.8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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