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溪铺镇“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
《麻溪铺镇“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麻溪铺镇委员会
麻溪铺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麻溪铺镇“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城乡居民巧立名目滥办宴席、借机敛财歪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宴请大操大办、攀比浪费、“天价彩礼”等陈风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检监察监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教育劝导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镇直机关单位以及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纪委,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操办宴席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问责。
三、整治目标
“人情风”专项整治要实现“一年初见效,两年大变样,三年树新风”的总目标。具体目标是:
截至2018年底,要达到3个100%,即:《村规民约》制定率100%、群众知晓率100%、宴席劝导率100%;宴席劝导成功率达70%以上。
截至2019年底,全镇“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婚丧宴请陋习有根本好转,宴席劝导成功率达85%以上。
截至2020年底,相关制度得到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宴席劝导成功率达95%以上。
四、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
1.全镇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党员除按规定操办结婚、丧事宴席外,其他宴席一律视为违规操办。
2.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加违规宴席,包括赴宴、送礼、帮忙、收礼、接待客人等行为。
3.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和借他人名义操办结婚、丧事宴席。
(二)村(居)民
1.倡议劝导村(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我镇范围内的外镇籍人员)除结婚、丧事宴席外,不操办其他宴席。
2.倡议劝导婚事新办。提倡简化仪式、注重节约、文明操办,严格控制婚宴规模,单方举办婚宴不超过20桌(200人),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300人);劝止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假借名目收取“天价彩礼”等行为。一律不准沿街、沿公路、沿河搭棚操办宴席,对影响交通或群众出行的,一律拆除。
3.倡议劝导丧事简办。提倡厚养薄葬、勤俭节约。严格执行《沅陵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做到不乱搭灵堂灵棚、不高音播放哀乐、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采取环保、简朴、文明方式祭尊逝者。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底前)。各村(居)和镇直机关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将本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宣传到村(社区)。要深入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月底前要将动员部署情况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纪委)。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12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督促指导成立倡议劝导村(居)机构、制定并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通过倡议书、承诺书、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禁办”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居)两级要及时开展倡议劝导工作,确保2018年底劝导成功率达70%以上。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1月一2020年9月)。各村(社区)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大集中开展倡议劝导工作力度,确保劝导成功率逐步达到95%以上。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批交办、督办、提办、查办一批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重点问题线索。各村(居)和镇直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实地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村(居)、镇直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一12月)。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
六、责任分工
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规范操办宴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行为进行查处。
组织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同党建工作相结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宣传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同文明创建相结合,形成常态大力倡导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通过喜闻乐见、多种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规范操办宴席工作的宣传引导,对先进典型积极报道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司法所:及时对违规操办宴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
公安派出所: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操办宴席之机聚赌博或者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依法惩处暴力抗拒或以暴力威胁执行公务人员的行为。
镇食药工质所:对操办宴席的酒店、宾馆的食品安全进行严格检查;对酒店、餐饮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自办宴席中未办理健康证的厨师进行查处;加强对各类酒宴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镇民政所:牵头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倡导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婚事新办;负责指导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完善“红白理事会”,规范宴席办理。
镇九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中小学师生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做好高考录取新生不办“升学宴”的劝导工作。
镇安监站:加强对操办宴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镇交管站:加强对操办宴席使用营运性客运车辆审核检查,负责查纠婚丧用车、婚丧办理场所违反交通安全的的行为。
镇卫生院:加强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督导检查,规范职业健康体检行为,做好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服务工作。
镇城建所、环保站:积极参与整治违规操办宴席工作,对沿街沿公路、沿河搭棚操办宴席造成交通堵塞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
镇供电、供水部门:积极配合整治违规操办宴席工作,加强用电用水安全检查。
群团组织:负责各自领域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积极倡导并组织集体婚礼的形式,引导文明丧葬等多种方式培树新风。
七、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制度机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人情风”盛行的问题。要落实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机制,抓住关键少数,盯住关键问题,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推动相结合,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责任上肩、措施落地。要充分发挥好村(居)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居)纪检员的直接监督作用。组织、宣传、司法、公安、民政、交管、环保、安监、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二)创新宣传方式。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部署的“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要求,把倡导“人情”消费文明新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纪律要求,确保入脑入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要积极运用电视、宣传车、网络、专栏手机短信、公益短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一约一会”的作用,加强基层村级社会管理。要实行操办宴席申报制度,建立台账。要通过正确舆论引导,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向变味的人情陋习宣战,改变不良习俗和心理,引导人们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全社会形成“铺张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不大操大办、滥办婚丧喜庆事宜。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党员要带头执行《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宣的暂行规定》,分别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开承诺,在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动和影响身边的群众弘扬时代新风。
(四)严肃监督问责。镇纪委要把“人情风”专项整治作为执纪监督和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督办、严肃问责,村级纪检员要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镇专项整治办实行常态化督查暗访,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讲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群众反响强烈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考核评估。将“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考核和绩效考核,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经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在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扣除单位相应分值。各级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考核评估结果要与绩效奖金、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整治“人情风”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存在问题、关键环节,完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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