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母溪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借母溪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适应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负责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
组织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动物、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探索其演变规律和保护发展及合理利用途径。
开展科学调研,重点对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对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依法查处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反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案件。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全力做好保护区无人机、防火监控等能力建设项目扫尾工作,积极申报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履职,加大保护区管理力度。创新监测方式,提高科研监测水平。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核定编制50人,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1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陈家溪管理所、军大坪管理所等2家二级机构。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等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保护区居民自用材补贴、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补贴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1400.2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09.92万元,上年结转390.28万元。较上年略有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预算及上年度中远海运集团扶贫资金结余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1400.20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3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18.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党建工作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17.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补贴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对农民的补贴等;明溪口镇元耳坪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5.8万元;保护区居民自用材外购补贴50万元;保护区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37万元;保护区特定专项23万元,中远海运集团扶贫专项支出681.7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运行经费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的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减少。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公经费”因单位未实行公车改革,所以车辆运行费24万元和接待费预算38万元与2017年一样,没有变化。 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因公出国(境)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其中政府性基金、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没有涉及,因此表21、22、23、24是空白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借母溪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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