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文体旅广新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沅陵县文体旅广新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著作版权、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著作版权、广播影视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著作版权、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是本单位预算,不包含局下属二级机构。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门面租赁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本单位归口管理的各项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2092.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746.04万元,非税收入22.98万元、上级补助3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293.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501.33万元,主要是:一是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务费增加1.33万元;二是旅游促销增加了5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2092.4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92.4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4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5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比2017年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资、津补贴的调整增加了一部分,但是由于人员异动的因数,致使工资福利支出数据变化体现不是很大。二是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6年增加10.28万元;三是旅游促销专项经费支出增加500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746.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54.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专项业务费等。其中:
A、特定项27万,资金来源于2018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群众体育、非遗保护、扫黄打非日常工作。
B、乡镇老放映人员困难补助31万,资金来源于2018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乡镇老放映困难生活补助。
C、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05.95万(上年结转71.59元),资金来源于2018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县级配套资金。
D、旅游促销1000万。资金来源于2018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包装、招商引资、节假日旅游、旅游节庆活动及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文体旅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48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4.8万元),比2017年公务警方预算多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公务经费标准的提高。。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车辆运行、出国(境)预算为零。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较比少4.1万,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其他服务预算300万。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其中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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