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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浏览次数:257 【字体:

沅陵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为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物业管理、房改房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白蚁防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协征房产税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局机关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事业运行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协征房产税专项工作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511.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0.07万元。经费拨款较去年减少225.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人事变动调出6人;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全部取消,三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及工作职能并入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财政不再下拨房产交易专项工作经费。本年度收入预算资金缺口较大,需列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资金221.86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51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6万元,项目支出341.8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人事变动调出6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及“三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15.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房产交易专项经费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07万元,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资金221.8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0.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①退休人员养老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②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③党建工作经费。

(二)、项目支出

协征房产税专项工作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41.8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奖励金、救济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房产税收一体化网络建设费等。

五、其它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1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减少。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去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车辆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因公出国(境)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8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 万元、商品房“两证一书”印刷费10万元、办公大楼及下水管道维修费3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0万元。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本年度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房产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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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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