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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石玉明 来源:沅陵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点击:228 【字体: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待遇发放;负责落实离休老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药店的资格审查、监管,保证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系县人社局管辖的财务独立核对的副科级单位,有全额事业编制14个,现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4人,临时工3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社局归口管理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经费。
    1.收入预算。全年预计收入为209.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9.08万元。按资金性质分,其中基本收入157.08万元,项目收入52万元。
    2.支出预算。全年预计支出209.0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7.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下级专项补助等。其中:2018年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由财政预算划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2万元,较2017年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8年公务接待指标为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车辆运行及购置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4、公开表格10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0张表,其中我中心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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