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民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中心三基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持续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县民政系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每2个月集中组织一次理论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局属各党支部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思想建设,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主题教育,组织开展节日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民政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强化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统筹推进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弘扬党内先进政治文化,推动民政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完善党员干部考评机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民政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引导民政党员干部在扶贫帮困、救灾减灾等工作实践中砥砺奋进,彰显民政好形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各党支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折不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抓好县委巡察问题整改,做到“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确保基层有人谋事、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加强民政业务培训,提高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素质,在为民服务中更好地体现民政的温度。
(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任务,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200元/年。城乡救助水平分别不得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55元。推进民政精准扶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巩固农村低保和兜底保障对象清理整顿成果,确保把民生保障之底牢牢“兜住”。聚焦七甲坪镇石坪村整村脱贫、桃坪村脱贫巩固和大桥村、伍家居委会共计161户470人贫困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对标“三率一度”要求,因户、因人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医疗与临时救助,制定认定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分类分档施救,探索解决支出型贫困救助问题。加强特困对象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明溪口镇、五强溪镇以及光荣院、儿童福利院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马底驿等14所农村敬老院的改造升级建设。同时,做好沅陵镇和七甲坪镇敬老院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创建1-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思想,高效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救灾资金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救灾资金“一卡通”发放,确保救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创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加强村居民主自治,落实《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92号)的要求,指导403个村居完成“亮栏”行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响应“乡村治理三年行动”,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化“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发挥乡规民约引导作用,推广村民自治经验,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改善城乡社区服务,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设智慧社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稳步提升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覆盖率,不断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
(四)扎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着力推行阳光安置,巩固安置遗留问题“清零”成果,推行“阳光安置”,不折不扣落实好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着力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康养工作。着力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做好315团、79.2等涉军群体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强化“五包一”应急稳控措施,杜绝涉军聚焦上访事件。
(五)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党组织组建难、巩固难、发挥作用难、党员发展难和党员教育管理难的“五难”问题。重点做好提升覆盖率、加强学习培训和强化主题日活动“三大”事项。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采取联合年检制,依法加大对县本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支持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培育孵化社会组织6家。降低准入门槛,支持鼓励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教育、助学、社区服务等公益慈善活动。
(六)统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强老年优待关爱,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购买老年人意外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实现基本养老补贴全覆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集中力量解决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县社会福利院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开放养老市场,帮扶培育民营养老服务试点,总结敬老院“公办民营”运营经验,进一步开放县域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养老服务工作。
(七)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机制,做好困境儿童解困工作。加强福彩安全销售,开展福彩发行30周年庆祝活动,确保福彩工作稳中有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服务社会。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拓宽慈善募捐渠道,夯实慈善服务能力,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强化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推动社会关注慈善,崇尚慈善,参与慈善。
(八)完善专项事务管理。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深化殡葬改革,筹划公墓山建设项目,继续推进绿色惠民殡葬,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文明新风。加强地名管理,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地名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编纂出版标准地名图录典志,提升地名文化承载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九)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防范化解民政资金风险,健全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福利慈善等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抓好资金分配审批关,借助“互联网+监督”平台,牵头成立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小组,坚持“月督查”、“季调整”,聚焦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问题线索多的乡镇和村居,集中力量进村入户核查。加强审计核查,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安全精准,规范高效运行。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对乡镇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局机关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确保发现及时、整治及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着力防范化解信访维稳风险,制定和完善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形势研判,依法采取稳控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