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宏进红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县宏进红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沅陵县沅陵镇古城北路5号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0745-26809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18年4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沅陵县宏进红砖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陵县凉水井镇云从洞村 |
建设单位 |
沅陵县宏进红砖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陵县宏进红砖于2008年租用沅陵县原氮肥厂生产页岩砖。目前,项目总占地面积26426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砖窑、办公生活区、堆棚(原料和成品堆场)、生产车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已建成投产,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走访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施工期各污染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未造成较大环境影响,未接到任何有关环境问题的投诉,无遗留环境问题。 因此,本次评价工程分析内容主要针对项目运营期进行分析评价。
一、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粉尘(卸载扬尘、运输扬尘、破碎、搅拌工序粉尘、堆场扬尘)、工艺废气、机械尾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等。 ①运输、装卸、堆放中产生的扬尘 ②原料破碎、筛选、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③机械设备尾气 ④工艺废气 ⑤食堂油烟 二、营运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有COD、SS、NH3-N、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因此本项目废水不外排。②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配料搅拌用水、脱硫喷淋用水、降尘用水。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搅拌机、切坯机、搅泥机、铲车等设备运转及作业噪声,噪声源强为70~95 dB(A)。 四、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厂区员工98人,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按0.5kg/d计算,则产生生活垃圾49kg/d,14.7t/a。厂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放在厂区指定区域,通过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妥善处置。 ②生产固废生产主要为切条及切坯工序产生的废砖坯、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砖,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废胚和废砖的产生量约为200t/a,砌块成型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在尚未凝固前可及时返回砌块成型机再加工,废砖经破碎后可回用于生产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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