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2017年6月18日至7月18日对我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9月26日向我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乡党委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纪律、执行其它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马底驿乡党委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8月—10月,先后3次召开整改落实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为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制定出台了《马底驿乡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凡涉及马底驿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乡党委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将专家决策咨询、公众有序参与、党委政府决策有机结合,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高重大决策质量。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修订并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对涉及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乡党委书记带头,班子其他成员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民主决议时,实行主要领导最后表决,防止出现表决跟风现象。
3.关于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意识
2018年2月初,马底驿乡党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逐一作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够
马底驿村下三组党员邵邦太、邵弟凤带领群众强拆政府资产一事,乡党委已于2017年4月13日上报县集中整治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小组,县公安局于5月3日和6月8日对二人拘留和逮捕,后因两人年事已高,同意取保候审。目前,县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案件正在审理中。
白雾坪村党员王星在高速服务区打架伤人一事,已于7月17日由乡纪委进行立案审查。王星因扰乱公共秩序和侵犯财产权利被行政拘留十日,乡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王星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我乡已于2017年10月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工作,配优配强了机关支部负责人,增强了机关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重新选举刘奇红同志为马底驿乡机关支部书记、舒序刚同志和瞿海波同志为机关支部委员,彻底解决了原支部领导班子身兼数职、分身乏力,无暇兼顾机关支部工作的问题。指定瞿海波同志负责收集、整理、记录、保存会议和相关资料。2018年3月15日,机关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推进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
3.关于谈心谈话活动开展不全面
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敞开心扉、见人见事见思想。书记、乡长主动约谈、自己先谈,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谈对方的问题,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最后一起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
4.关于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到位
乡党委书记带头,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各项规定,按照“从严从实”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对到会情况进行统计,缺席2次以上的机关支部成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对外推荐名额。
5.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
马底驿乡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出台了马底驿乡《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马底驿乡党委议事规则,将行政会议、业务会议、专题会议区分开来。明确党委会议召开前,要充分征求每位党委成员的意见,拟上会的议题提前1天印发各位班子成员,作好调查研究和会前酝酿准备。严格坚持党委会议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由党委讨论通过,党委会上党委成员要积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讨论不充分、意见不集中,不作结论性决策,并将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参与讨论、建言献策情况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领导干部律己不严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工作日下村违规饮酒的现象,马底驿乡纪委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不违规饮酒承诺书》,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违规饮酒,引领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并明确规定,对违反“承诺”的干部职工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关于“四资一项目”管理不严
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科学编制支出项目,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规和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认真落实合同审核制度,确保合同的完整、严谨、有效。
四、执行其它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
马底驿乡党委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通过“签字背书”、分解责任,把主体责任明确化、具体化,理清并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乡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齐抓共管。党政班子成员及乡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向乡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马底驿乡党委完善了纪检阵地建设,将原来与党建站合署办公的纪检监察室独立出来,重新进行装修,配齐硬件设施。9月26日,乡党委重新研究考察人选,确定舒序刚同志为马底驿乡纪检监察室主任、瞿海波同志为纪检干事,并进一步调整分工,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干事3人不在担任或兼任其它职务,全面实行专职专岗。确保纪检办案工作力量,保证纪检人员聚焦主责主业。同时,经乡党委同意,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盘古乡巡视交办件的交叉办案和县纪委提级办理的马底驿乡学堂湾村信访问题,拓宽了视野,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乡纪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督查工作方案》,完善纪检督察奖惩机制,11月底,就干部工作纪律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了督查结果;同时,对工作纪律松弛的李海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检讨交乡纪委备案。
3.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马底驿乡纪委约谈党政办相关人员,明确接待用烟行为,严禁以会议费和办公用品的名义列支接待用烟费用。纪检监察室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察,重点关注年底或重大工作检查、重点部门巡察、重要人员来访期间办公室的用烟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
马底驿乡党委分管教育领导和马底驿乡纪委分别约谈马底驿九校副校长张丕泽、报账员张俊和工会主席向本生,要求马底驿九校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方案、结果报乡党委、纪委备案。同时,乡党委对马底驿九校资金使用加强管理,制定分管教育领导负责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报账程序;乡财政所负责审核把关报账原始票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票据一律不予报账;乡纪委负责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提交县教育部门严肃处理。针对村级开支不规范问题,由乡党委牵头,乡财政所具体负责实施,于11月15日,对村级财务报账程序进行了一次专题培训。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无财务领导签字、附件不完整的现象,及时清理核对,进行了整改。在干部职工会议上明确,报账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乡财政所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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