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计系统政务(院务)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沅卫计发〔2013〕55号
关于卫计系统政务(院务)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二级机构:
九月底至十月上旬,县卫生局组织了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组到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检查和了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引起重视,领导机构和实施方案健全,绝大部分单位设立了公开栏和监督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期公布相关的内容。据检查,政务公开内容公布比较全面的单位有卫计监督执法局、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政务公开栏的设置比较合理、制作质量较高的单位有中医院、卫计监督执法局、官庄镇中心卫生院、七甲坪镇中心卫生院、凉水井镇中心卫生院。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收到了初步成效,特别是评选先进、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财务收支以及单位的职能、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时限、结果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得到群众的好评。干部职工和群众普遍认为,实行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公开是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的好方法,为完善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流于形式,敷衍应付。具体表现在:①学习宣传不够,对卫生系统政务公开方案没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规定的公开内容不甚了解,因而缺乏关注和监督。②个别单位的政务公开方案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只应付检查,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公开。③政务公开栏面积小,公布的内容过于简单化,甚至仍有单位刚刚着手设立政务公开栏。④没有指定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政务公开的预期目的,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沅陵县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实行监督。
二、公开栏一定要把本单位的职能、职责范围长期公布,应当把收费依据、数额、审批程序如实公布。对于财务收支、招标承包有关项目、干部职工的任免录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一定要及时公开。
三、以前设立的政务公开栏不能容纳本单位公布的内容时,应当重新制作或增设,不能把属于长期公开的内容割裂分期公布。属于定期公布的内容在时效期间不能取消,检查组对个别单位在检查期间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改进。
四、县卫计局将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终实绩考评内容。
二Ο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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