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承担省市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沅陵县审计局基本情况:
人员情况:根据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审计局17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沅陵县投资审计中心12人,共计编制29人。上年度在职人员41人,退休21人,共计62人,本年度在职人员38人,退休22人,共计60人。超编原因是因区划调整,乡镇干部10人调入本局后编制在乡政府。
二、收入情况分析:
2015年财政共拨入5138878元,比上年5221461元减少82583元,其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
三、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财政共支出5138878元,比上年减少82583元;“三公”经费28641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7232元;公务车辆运行费69183元)。
四、本年度无结余。
五、固定资产情况分析:
固定资产2014年为2930733元,2015年为2994408元,增加6367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
六、往来明细分析;
(一)、2015年本局部门决算资产负债简表其他应付款715431.16元。以下明细是根据年终会计报表数据填写。
1、往年遗留住房资金68903.41元。
2、往年借官庄镇政府40000元。
3、往年遗留承包费22477元。
4、代收投资中心大病统筹240元。
5、代收水费490元。
6、李逢琪工伤抚恤费605640.4元。
7、代扣公益性岗位养老保险157.35元。
(二)、2015年本局部门决算资产负债简表其他应收款226979.36元,以下明细是根据年终会计报表数据填写。
1、往年遗留房产住房资金68904.14元。
2、工作备用金借支155075.22元:张海英132114.22元(李逢琪工伤垫付)、符一林10161元、谢金华2000元、全国华3000元、张开林2800元、刘亚军5000元。
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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