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适应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负责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
组织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动物、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探索其演变规律和保护发展及合理利用途径。
开展科学调研,重点对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对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依法查处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反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案件。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全力做好保护区一期项目验收、二期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履职,加大保护区管理力度。创新监测方式,提高科研监测水平。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打赢扶贫攻坚战积极打造借母溪4A景区
三、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核定编制50人,实有人员47人。
四、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编报口径
部门预算草案编报口径按《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及编制口径表》确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主要内容:收入预算总额221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3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3万元;上年结转1262.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主要内容:支出预算总额2210.1万元,1、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416.3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万元,2、项目支出1793.8万元。
(四)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1793.8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保护区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补偿项目8万元,主要依据:县委常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11号,用于对保护区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的补偿,项目资金为县财政预算安排。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5.8万元,主要依据县委常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11号,用途明溪口镇元耳坪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测算标准为17元/亩,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
3、保护区居民自用材补贴项目40万元,主要依据县委常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11号,用途:保护区居民自用材外购实施补贴,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
4、保护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项目37万元,用途:保护区森林防火培训、演练、防火器材购置和保护区病虫害监测防治,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
5、中远集团扶贫项目470万元元,主要用于中远集团在借母溪扶贫专项资金。
6、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33万元,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批字(2008)60号文件批复,中央投资823万元,地方配套410万元,用于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0。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2015年公务接待费为40.9万元,2016年为38.3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及维修费24万元;车辆购置费为零。出国(境)预算数为零。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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