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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发改局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作者:发改局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点击:578 【字体: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制定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1、积极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实施进度和应减必减、能放就放的原则,减少审批事项,达到简政放权、权责匹配、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及监督管理的目的。加快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宏观经济管理的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和完善机关服务原则、服务范围、服务机制,不断推进政府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府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大机关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推动机关网上电子政务运行工作。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2、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依法完善单位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促进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及听证。进一步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把关。落实本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改革股

3、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关法制机构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把关。继续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发布。要加强对机关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责任股室:办公室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三项服务制度”。按照《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行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的“三项服务制度”,贯彻落实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实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对裁量权基准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理顺强制执行相关工作。

责任股室:审批股及相关股室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制约

5、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建立和实行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制度。

责任股室:稽查办、法规改革股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法治观念

6、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集中宣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滴水穿石习宣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干部职工法治培训、法治讲座。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网上学法考试。搞好亲属法治教育。

责任股室:法规改革股

7、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设好法治阵地,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栏、网上信息刊登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宣传法治建设的意义等内容,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推荐单位年度有影响力法治人物或事件,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8、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局领导班子调整的基础上,调充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保障。与各科室签定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使相关责任股室能充分明确各自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局领导班子和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股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完善绩效考核内容,将干部职工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作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机关干部职工队伍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丰富他们法治建设方面的知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意识和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建设一支法治观念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发展和改革工作队伍,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的大潮中来,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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