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县委政府机关事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国资物业管理,全县政府集中采购、公共机构节能、公务车辆配备、更新、处置以及全县机关事务业务指导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确保本局全年财务工作正常运转,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搞好机关维修、物业管理、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公务车辆处置等工作,切实做到“花少量钱,办更多事”,更好地为政府机关大院服务。
三、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沅陵县机关管理局和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2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编制情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21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员情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上班人数23人,政府采购中心上班人数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8人。
四、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编报口径
部门预算草案编报口径按《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及编制口径表》确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主要内容:收入预算总额376.03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331.06万元,占总收入88%,2、上年结转44.97万元,占总收入12%。比上年度减少预算收入99.76万元,减少原因:非税收入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主要内容:基本支出总额:325.53万元。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25.53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1.68万元,依据2015年12月份工资表核定;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环卫、保安人员工资)34万元;3、商品服务支出70.4万元,依据财政局下达控制数核定;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45万元。
(四)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我局财力可能,项目支出总额50.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常委楼水电费、物业费、租赁费等12.4万元;2、常委楼政府大院维修费38.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依据历年的开支情况,计划安排。资金来源由财政预算拨款。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为零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公经费”依据财政核定 :1、公务接待费7.2万元;2、其他交通费6万元。无其他情况变化。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通过2016年单位部门预算,我局在不发生大型维修的情况下,基本上能确保财务资金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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