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口镇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明溪口镇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沅陵县明溪口镇辖16个村,2个居民委员会,人口23000余人,区域面积257平方公里。机关财政供养人数103人,其中:全额人员60人、差额人员1人、固定补助人员3人、遗属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21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根据乡财县管实施方案“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乡管财务、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的要求,现将2017年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全年预算收入编制共计133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14万元。在县级预算控制指导数562.03万元(公务经费132.88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94.65万元、村级运转经费234.5万元,共计562.03万元)的基础上,预算争取其它专项补助收入150万元(具体:1、县国土资源局拨地灾应急经费10万元,用于地灾防治及应急演练等;2、县财政社会抚养费县级预留部分下拨10万元,用于弥补计生利益导向资金不足等;3、县住建局拨集镇整治及“穿衣戴帽”经费20万元,用于集镇保洁及旅游整村推进工作经费不足;4、县林业局拨公益林管护经费13万元,用于公益林管护及镇内生态保护工作经费不足;5、县农村金融改革办拨金改经费5万元,用于弥补便民服务、农户授星评级及村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6、县扶贫办拨扶贫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本镇村级脱贫攻坚工作;7、县交通局拨公路维护资金15万元,用于镇内公路主干道保畅通;8、县美丽办下拨保洁及美丽乡村建设经费62万元,用于乡镇保洁及旅游建设),社会抚养费返还收入8万元,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20万元,本级专项经费共计472.65万元;省市专项拨款收入20万元。
全镇预算支出编制,因上年结余额为零,结合本镇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在上年度支出数的基础上,同时考虑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编制支出1337.17万元。①公务费编制标准: 20775元/人。②镇本级专项经费编制根据本镇工作实际,结合党委政府意见,据实编制。③计生事业费支出等于计生公务费加上社会抚养费返还。计生社会抚养费返还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用于计生事业支出,主要用于计生利益导向,征收成本开支及计生相关工作。④省市专项经费20万元(省财政厅专项补助),用于本镇基础设施建设,编入乡村道路建设。⑤预备费10万元,用于一些难以预料费用的开支。⑥村级运转经费根据村人口、离政府距离、合并村个数三个因素,预算控制数234.5万元。据实安排支出234.5万元,村老干支出在村级预算之外单独列支。(具体见:明溪口镇2017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预算收支明细)
明溪口镇2017年财政总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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