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6年部门职责
1、研究制定本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拟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县城区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镇扩建和改建工程;主管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主管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和城建监造。
3、负责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和县城内风景名胜区建设。
4、负责指导本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等等。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突出城乡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等工作。
三、部门设置和基本情况
本部门由局机关和档案室、五溪湖管理处组成。共有行政编制11个、工勤编1个;在职人员35人、提前退休5人、临时人员11人;退休29人、遗属3人。
四、收支决算情况
1、全年实现总收入30619401元、总支出30619401元,实现收支平衡。
其中:收入:财政拨款17563861元、其他收入13055540元。财政拨款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及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3034861元、非税收入8270000元、财政本级预算1459000元。其他收入13055540元为归口管理过账资金。
2、全年实现总支出中:基本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0072和项目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4380元为临时人员工资福利和下属单位取消收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退职(退役)费203822元为编制误差数。
项目支出中的基本建设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002806元为归口管理过账资金,不计入固定资产。
3、2016年的“三公经费”均没有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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