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暨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评价政策视频培训通知
各市(州)、区县(市)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宣传贯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全面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展,拟于12月13日举办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暨科技型中小企评价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承办单位:各市(州)、区县(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国税局。三、培训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四、培训地点:本次视频培训现场设在省国税局A栋4楼1会议室(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市(州)、区县(市)视频培训地点设在当地国税局视频会议室。
五、培训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及系统操作实务。六、培训对象: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人员,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经理和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技术、财务总监。
七、培训方式:本次培训按主会场和分会场进行培训,主会场设在省国税局,分会场设在各市(州)、区县(市)国税局。由长沙科技局组织300家企业参加现场培训;各市(州)、区县(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到当地国税局参加培训;各市(州)、区县(市)国税局负责培训的会务工作。
八、培训要求:各市(州)科技局统筹安排各区县(市)培训对象,并将本地培训人数及时报省认定办。各级科技局要积极做好本次培训的前期发动和后期宣传报道工作;各级国税局要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做好培训的会务工作。
九、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王红、李成平、傅为88988819、88988006
省国税局:吴志红、吴茜0731-8555485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 10日
附件:培训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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