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沅陵县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和《沅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沅陵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县财政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沅陵县财政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查阅,也可到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沅陵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沅陵县财政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公室查阅《目录》,联系电话:0745-4224435。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公室公开两种形式。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公室地址:沅陵县天宁南路60号;公开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0745-4224435;电子信箱:ylczjbgs@126.com。
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及公告栏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县财政局网站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到县档案局或局机关档案室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自2008年7月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陵县天宁南路6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45-4224435;传真号码:0745-4224435;
电子信箱:ylczjbgs@126.com。
邮政编码:419600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县财政局办公室当面申请。
3、特别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45-4231026;邮政编码:419600;地址:沅陵县天宁南路60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沅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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