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铺乡机构设置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王棋电话:0745-4652197)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档案、信息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站所及乡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财政所 ( 负责人:舒绍贤 )
发展乡域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完成各项财税任务,制定全乡财政预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按时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确保全乡各核算单位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负责乡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3.民政所(负责人:吉卫 )
承担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及补助费管理、发放;负责残疾、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及灾害的查灾、报灾、救灾;承担村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按申请城乡大病救助程序进行审核、呈报,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管理及低保金管理、发放;协助上级残疾人主管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管理。
4.社保站(负责人:张德松)
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网络并负责业务指导;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基础台帐,为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与统计分析;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完成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宗郃 )
(1)负责推动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2)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技术培训、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河道管理工作;(4)负责农作物优良品种和畜禽良种引进、示范和推广;(5)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拓宽致富渠道;(6)负责农机新产品的引进、推广、负责提供大农业生产信息服务,搞好有关技术咨询;(7)配合本乡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6.司法所 (负责人:唐海波)
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或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参与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计生办(负责人:向瑛 )
(1)依照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本乡人口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工作;(3)检查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工作;(4)负责本乡生育指标的发放;(5)负责处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6)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8)依法管理全乡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
8.国土所(负责人:唐玉莹)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安监站(负责人:王辉)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新区安监部门; 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完成新区安监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0.文化站(负责人:向元平)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以及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构建和谐楠木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的文艺和体育骨干、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协助和辅导文化室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间文艺遗产,开展好文物法宣传,做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受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体育市场进行管理;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林业站(负责人:吴十名)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处理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抓好森林资源流转;林业技术服务、指导;收取林业规费;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协助、配合乡政府搞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12.公共卫生管理所(负责人:谭永松 )
组织实施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传染疫情报告及管理;上报和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卫生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
1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张雷 )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单位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单位基础档案,并对其进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单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性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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