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17年县直单位(政务中心窗口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内容 |
考 核 指 标 |
分值 |
检查考核办法 |
记分 |
组织 保障 6分 |
1、成立了以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
2 |
没有成立的扣1,没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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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召开2次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会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 |
2 |
看会议记录和单位目标考核方面的资料,少一次扣1分,未纳入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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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
2 |
未制定工作要点的扣1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印发检查通报,无专项检查扣1分,无检查通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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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信息 公开 36分 |
1、建立门户网子站并和县政府门户网链接,设置信息公开栏发布本单位信息。 |
2 |
没有建立子站扣2分,没有在信息公开栏公开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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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制度。 |
2 |
制度不全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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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积极做好回应工作,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措施和处置结果;按要求报送政务舆情处置情况。 |
2 |
查看资料,如果有本单位的负面新闻,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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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全,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
2 |
信息公开指南要素不全每少一项扣1分,未在门户网上公开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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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地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 |
未在网上公开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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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分类科学,层级清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公开。 |
2 |
目录分类、内容层级不清晰的扣2分,未在门户网上公布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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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部门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被申请单位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答复,处理恰当。 |
2 |
依申请公开情况,由于被申请人的原因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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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2 |
未实行的扣2分,公开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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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或计划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公开。 |
2 |
未公开年度工作目标或计划的扣2分,未公开执行完成情况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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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项经费、债权债务、三公经费及单位政府采购情况公开。(可在网站、公开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推荐多种形式公开,不能只是公开栏公开。) |
2 |
未公开的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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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开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可在网站、公开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推荐多种形式公开,不能只是公开栏公开。) |
2 |
未实行的扣2分,公开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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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开本单位人事信息情况,包括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开招考、公开招聘等。(可在网站、公开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推荐多种形式公开,不能只是公开栏公开。) |
2 |
未全面公开人事信息的,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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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 核 指 标 |
分值 |
检查考核办法 |
记分 |
政府 信息 公开 36分 |
13、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按照《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沅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沅政办函[2017]50号)相关单位要求做好重要政策、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信息公开。 |
10 |
相关单位按要求全面主动公开,少公开一项扣1分。(可在网站、公开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推荐多种形式公开,不能只是公开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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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并明示解决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2 |
查看公开答复工作的相关资料,记录并进行统计,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议来决定这些信息是否转为公开。查看资料,信息不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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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服务 58分 |
1、按沅政办发[2015]3号文件完成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精简审批流程并制作流程图,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
10 |
按沅政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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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事项目录和指南,对外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事项网上办理。 |
4 |
未编制事项和目录的扣1分,没有动态更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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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电子政务网,网上事项审批时效合法,程序简要便民,办理结果公示全面 。 |
2 |
发现有“二次录入”和办件不进入系统操作接受电子监察的,发现一例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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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驻单位窗口业务办件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80%。 |
2 |
少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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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能够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各种事项,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地宣传解释,无“吃、拿、卡、要”现象。 |
2 |
投诉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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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中能自觉遵守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接受中心管理,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正。 |
20 |
以政务中心绩效考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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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进驻,并按办理的主体、依据、程序、期限、需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应提交的材料及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制作服务指南并及时更新。 |
10 |
以政务中心考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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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电子政务网,网上审批时效合法,程序简要便民,办理结果公示全面。 |
2 |
发现有有“二次录入”和办件不进入系统操作接受电子监察的,发现一例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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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位、责任追究制、预约服务制度、全程代办制、投诉受理制、群众评议制等便民制度和管理制度。 |
2 |
查文件,看工作现场,未建立相关制度或未按制度执行的,每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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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政务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收费、服务质量的“群众满意度”实施民意调查。 |
2 |
考核组在办事厅外进行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80%以下扣1分,70%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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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 |
2 |
办件被电子监察系统发一张黄牌扣1分,红牌扣2分,红黄牌兼发的按红牌规则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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