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五强溪黄金冶炼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沅陵县五强溪黄金冶炼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沅陵县五强溪黄金冶炼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沅陵县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沅陵县五强溪黄金冶炼厂位于沅陵县五强溪镇桥子坪村,地理坐标为N28°47'40.94"、E111°0'36.86";
主要工程内容:对厂区遗留的1298.27m3尾砂进行挖掘清运至中国黄金公司尾砂库进行安全填埋。对受污染厂房进行拆除,拆除后产生的建筑材料运至稳定化车间,经分选破碎后就地平整;将厂区污染土壤挖掘清运至稳定化车间,经破碎、筛分后进行稳定化处理,经检测合格后转运暂存堆场,挖方完成后,将修复检测合格的土壤回填至基坑中;对土壤回填后的厂区进行表面封场和生态恢复,并建设截排水系统。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基本无恶臭等污染源,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土壤整个治理过程,设备处于封闭状态,本项目废气主要考虑工艺进出料口的粉尘、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扬尘及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分别采取防控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分别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材料运输、土石方开挖、稳定化等过程都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工程施工时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重金属污染土壤,土地平整时不产生弃方,施工期固体废物通过采取处置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工程是一项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将使原沅陵县五强溪镇黄金冶炼厂历史遗留污染土壤被修复,治理之后对沅江以及地下水的污染有所缓解。对于保护沅江水质和下游各自来水厂的水源水质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本项目无营运期。
三、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有关本项目的环评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沅陵县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