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办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单位简介
一、机构性质
1994年,原系县党史办和县志办在机构改革时合并为沅陵县史志办。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三定”时,被定为县委、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3个股室机构。即:综合办公室、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编辑部。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党史工作和地方志编修工作的专门机构。2008年12月12日,经湖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编制结构
县史志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为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15年6月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提前退休1人)。在岗人员中:本科学历5人;50岁-60岁2人、40岁-50岁2人、30岁-40岁的1人。其中从事地方志工作20年以上1人。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三、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编史修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规划和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使史志事业长盛不衰。
2、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对乡、镇、村志和专业志、部门志稿的评审验收和评奖。
3、征集整理中共沅陵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沅陵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中共沅陵党史大事记,党委工作年鉴;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
4、组织编纂和出版县志。编辑和出版沅陵县地方志丛书,即各类专业志、部门志、乡镇志,有条件下的可以开展修村志。
5、编撰县年鉴,组织指导各乡、镇、部门年鉴的编撰。
6、整理、点校和出版旧志,挖掘历史资料,为经济建设服务。
7、规划和组织沅陵籍重要党史人物生平和思想的研究,编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
8、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努力发挥史志的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史志题材出版物,影响音像作品的审查工作。
9、开展县情研究,编辑出版各种专题资料汇编,为振兴经济提供各种有益的信息,并逐步使史志机构成为全县的资料中心,信息中心。
10、继续组织和开展好读志用志活动,搞好已出版的地方志系列丛书及党史书刊的发行工作。
11、负责全县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联络服务工作。
12、开展史志理论研究,努力提高编史修志队伍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孙明汉: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史和党史联络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
冯朝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分管党务、党风廉政与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计生、创建、宣传统战、扶贫工作等,协助党史和党史联络工作。
印卷青: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地方志、综合治理、政法、安全、消防等工作。
办公电话:0745--4266982
机构设置及职责
沅陵县史志办内设三个组室: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档案、财务、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对外联络、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本办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史志资料的整理和本办出版书籍的保管工作;负责办公会的准备及联络工作,负责网站资料的更新。
人员:孙明汉 冯朝霞 向秀丽
二、党史研究室:负责全县党史工作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征集党史资料,进行专题研究;编写中共沅陵地方史;负责县党史联络组活动的安排与组织;负责指导全县的党史工作和党史联络工作;搞好地方党史资料的“抢救”和整理工作;编辑出版地方党史资料书刊和其它党史书籍;负责全县党史宣传教育和党史书刊的发行工作;组织对县内党史书稿的评审验收。
人员:孙明汉 冯朝霞 向显桃(聘请) 欧毅(聘请)
三、地方志编辑部:负责制订《沅陵县志》编纂或续修方案,负责本办承担的专业志的纂修或续修工作;抢救整理全县各种旧志资料,负责《沅陵年鉴》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进行地方志信息收集、整理、咨询及交流工作;制订续修县志编纂方案,负责对部门志、专业志、地情资料及村志的培训、指导和编修工作;组织对全县方志书稿的评审验收。
人员:孙明汉 印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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