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湾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查找我镇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集中两个月时间,深入开展以“三大专项清理”(精准识贫专项清理、精准帮扶专项清理、精准退出专项清理)为核心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按照“两率一度”(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要求全面对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做深做实结对帮扶,有效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
二、整改内容
重点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排查、诊断和整改。
(一)对象识别不精准。主要表现在:“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有商品房的、有小汽车的)清理不彻底;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人为划线;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镇村衔接不够,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二)脱贫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扩大收入统计范围;当年纳入当年就宣布脱贫;帮扶成效不明显就认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就确定脱贫;贫困农户没签字、镇干部职工代签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部分因病、因残、因灾等“支出型”贫困人口由于现行的救助标准偏低。
(三)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知晓程度不高;扶贫项目落实不及时,资金到位拖延;扶贫项目资金有滞留账面情况;扶贫项目验收监管不严,资金拨付存在风险。
(四)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走访不到位,帮扶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帮扶手段单一,以发钱发物代替帮扶,帮扶措施不精准,针对性不强;帮扶管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帮扶台帐内容不全,不规范。
(五)基础工作不扎实。贫困户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扶贫公示牌信息更新不及时或未按要求悬挂,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错误数据多,镇、村两级台帐资料不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未完全落实到们位。
(六)政策宣传不力。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责任人政策掌握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落实不到位。
(七)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慢;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任务重;贫困村村集体收入项目落实不到位;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薄弱;扶贫领域信访、网络舆情时有发生。
(八)自我发展力不足。主要表现在: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村支两委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
各村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不正确,看是否坚持宗旨意识;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干部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对照精准识别标准,及时动态更新。召开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即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村主要干部: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报账员及其父母亲、子女)、有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有商品房的、有小汽车的清理出去,并接受广大群众举报,经核实后是情况属实的一并清理,本次贫困户的纳入,只要2016年户家庭人均收入在3026元以下,就可按照《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的“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的程序纳入,重点蝶瞄准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户(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各村要及时将清理和纳入情况报送镇扶贫站汇总、更新,做好更新台帐、并在系统开放时做好动态调整。
(二)严格对照精准退出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八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对今年我镇3个退出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为2%不能脱贫的人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成立评议小组,不能由结对帮扶人擅自作主。
(三)严格对照资金项目监管标准,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报账方式;强化扶贫项目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关、实施关和验收报账关。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镇村要制作扶贫项目专门公示栏及时,公示扶贫项目和报账内容;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改,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严格对照驻村帮扶责任,解决帮扶不实问题。加强驻村干部工作管理,每个村安排至少两名驻村干部,4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名镇领导驻村。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最多不超过5户。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要做到“五知、五要、五不要”(知贫困户家庭人口、知贫困状况、知致贫原因、知帮扶措施、知脱贫时间。要经常走动结亲戚,不要一转了之;要人到心到交朋友,不要只做样子;要平起平坐当家人,不要高高在上;要一人一策想法子,不要笼统含糊;要“真金白银”得实惠,不要只挂虚名)。对13个非贫困村,由镇派出扶贫工作组,实现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
(五)严格对照扶贫政策全知晓要求,解决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和开会等形式深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和村支两委干部深入学习《怀化市扶贫政策100问》,做到懂政策、用政策、送政策,村支两委、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传导正能量,进一步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六)严格压实分解工作责任,解决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镇村实施”的管理体制,继续实施最严格的军令状管理考核办法,对各村主要负责人和包村干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进行年度考评,压实责任;强化督查巡查,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对不按规定下村、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贫困群众不满意的,采取问责方式进行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4月21日—22日)。迅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制定《筲箕湾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21日全镇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4月23日—6月1日)。集中力量对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围绕“三大专项清理行动”进行全面排查。“精准识贫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按照“四出五进”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来,将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按标准和程序纳入进来。“精准帮扶专项清理行动”按照“帮扶有专人、责任有标准、各村有记录、效果有评价”的“四有”要求,解决驻村帮扶、结对帮扶挂虚名的问题。“精准退出专项清理行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我镇2014-2016年共1061户3431人已脱贫贫困户进行全面摸查,对照“八个不退出”标准,逐一严格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保底子清、情况明。镇村两级要以整改活动为契机,查漏补缺,按要求完善两级专门的台帐资料。贫困户要实行“一户一档”。
(三)全面督查巡查(4月底—5月上旬)。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村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筲箕湾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海洋任组长,镇长李龙、党委副书记戴春智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政府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扶贫站,由曾娜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由宋谋安负责具体抓。全镇18个村均派出整改小组,每村明确一名镇领导抓实工作。4个市、县派驻扶贫工作队的贫困村,工作队员也必须参与所在村的整改工作。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省市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帐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以显著整改成效迎接督查巡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县以上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村和干部职工严肃问责,与当年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
(四)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策解读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加强网络舆情关注,引导全镇贫困户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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