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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点击:1,270 【字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中心,以巩固创建成果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精细化水平,扎实推进“美丽沅陵”建设,着力服务广大群众和商户,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有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各项工作均健康、稳步推进,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一带三园五区五县”发展战略为指引,按照“三化四定”工作思路和“一畅六化”工作要求,以管理和服务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强精细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市容市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市民素质,积极开展“两巩固、四创建”活动,使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围绕服务大局,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执法延伸。根据规划布局和工作需要,将城区管理范围划分4个管理片区,即城东、城西、城南和滨江4个片区,相应成立4个片区中队,下移工作重心,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实行领导联片负责制,每个片区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各片区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支配权,负责辖区内各项工作任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率,消除管理空档和死角,实现无缝隙管理,全方位覆盖。

二是破解管理瓶颈。按照“狠抓平时、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讲求效果”的原则,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开展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挂、乱停乱放等为重点的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有乱必治、有差必整”。在龙舟大看台设置150个直径50厘米的麻石球,有效阻止车辆进入广场,确保了广场秩序和市民休闲安全。春节“四保”期间,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修建或改造了4处停车场,即城南山水城、凤凰景城临时停车场、尤家巷步行街上段与天宁南路交界处路段改造为社会停车场,同时隔离右侧部分街道,作为学生和行人通道,改造黄姑路与凤鸣街交叉路口进行,对上路口拓宽硬化,将下路口三角地带建小型停车场。对辰州街、迎宾北路、天宁北路两侧人行道设置隔离柱(栏)。

三是打击违法建设。加强日常巡查,控违中队分城北和城南两个组,配备三台车,节假日不休息,全天候地毯式进行巡查,发现动工立即制止,做到打早打小。截至10月底,共查处违法建设54栋,其中旧房改造36户,纯两违户18户。拆除违建总面积980平方米,龙门架4处,填平沉井3处,收缴电线4700米,规范范围内违建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二)强规范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推行“三化四定”。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和现实情况,我局以执法规范化、工作常态化、管理精细化为基本工作思路,定岗、定人、定责、定绩效,不以迎检为目的,不以突击为手段,而是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抓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做到“平时和检查一个样”,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狠抓依法行政。为加强法制培训,制定了年度培训方案,聘请县法制办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培训,实现了法制培训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增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多次与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等单位召开了联席会议,就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维护、执法保障、联合执法、执法信息反馈等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并建立了长期协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作用有效发挥。

(三)强化常态管理,提升执法效率

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合理调整责任片区,并根据不同路段由局督查组制定不同管理标准。每名队员根据《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考核实施办法》的内容,对责任区内经营户、疏导点、机关团体及其周边车辆泊位情况等进行认真排摸,将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整治行动,对城区7所学校周边的小餐馆、饮食店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店主及时整改,共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320余起,规范店外经营180余起,有效改善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我局先后开展了10次大规模的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和8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荷花路、文化南路、龙舟广场、少帅广场等市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管控。截至10月底,共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824处;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挂350余处,锁扣违停车辆 41辆;拆除大型户外广告5起,总面积2100平方米,规范门头装修2处,城市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三是规范建设围挡。对主次干道门店装修和建筑材料堆放进行规范围挡,及时查处不围挡和乱围挡行为。共整治清理主次干道上乱堆放建筑材料30处,规范管理建房、门店装修围挡58处。现城区主次干道门头装修和建筑材料已基本实现自觉围挡作业。

(四)强化精细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全力打造“文化城管”。2今年“五四”青年节,我大队开展了队列会操比武、4×100米接力赛和拔河比赛,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热情高涨。10月份,我单位篮球队与住建局联合组队,参加了县级篮球联赛,并获得了县直青年组冠军。

二是着力规范管理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以行政办案、队伍管理、市容管理、廉政建设、信息宣传、违法建设管控等为主要内容,融奖惩晋升于一体的全方位考核体系,全面导航我局工作。

三是全程督导检查。为强化日常考核,局机关专门成立了督查组,配备专人、专车、单独办公室,根据路段和区域性质分为严管、严控、严巡三级路段和特定区域,因地制宜制定不同工作标准,每天进行不定期督查,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督查主要针对工作效果以及队伍管理进行,用督查发现问题,用督查推动工作。同时,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将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以便各片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整改。督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考核效果与评优评先、工作经费挂钩。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素质。一是通过网站、电视台、宣传车、宣传栏等载体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对城市执法局这支新的队伍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为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氛围。二是积极开展联村扶贫工作。今年,我局对沅陵镇向家界村、凉水井镇凉水井村、沙子坳村、洞头村等进行扶贫帮扶活动,进村入户扶贫帮困,排忧解难,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树立城管执法为民、亲民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问题。随着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现有工作经费难以维持正常运转。2016年财政预算340万元,非税收入24.5万元,经费缺口约198万元(其中:临聘人员经费不足最为突出,全年预算106万,实际支出近215万,缺口约109万)。2015年考核文件、医保兜底资金也未落实,影响队伍稳定。另外,按中央文件的时间表,到2017年年底,要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全国统一,以及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明年经费压力将更大。

(二)体制问题。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要求到2017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和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目前,我单位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既影响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又给个人身份、人员流动、队伍建设、收入待遇等带来诸多难题。

(三)职能问题。按沅发[2015]9号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我单位为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三定方案”尚未出台,工作职能的去留增减尚不明确,执法主体资格有待界定,给实际操作带来诸多不便。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没有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控违问题。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提质扩容加速,一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犯公共利益,扰乱建设秩序,影响城市规划,增加县城改造难度和成本。2011年9月以来,“两违”工作一直由县“两违”办负责查处。自今年9月1日以后,根据县领导安排,抽调到县“两违”办工作人员回到原单位,控违工作由我大队负责。由于控违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县两违整治工作方案未出台,仅靠控违中队十几号人每天巡查、值守,效率低,效果差,不能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势头。

(五)设施问题。我县是移民大县,县城是移民新城,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造成公共设施不够完善,制约着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特别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度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矛盾日益突显。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不够。据统计,城区现有社会公厕26座(含车站、医院、公园内的公厕),垃圾中转站4座,垃圾斗41个,5个农贸市场(其中自由农贸市场1个),城区泊车位720个,目前尚无一个正规大型停车场。对于一个常住人口达13万多人的县城来说,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求。需要加快公共设施的选址和建设,根据城区面积和人口居住密度的变化及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三、2017年工作打算及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一带三园五区五县”发展战略为指引,按照“三化四定”工作思路和“一畅六化”工作要求,以管理和服务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强精细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市容市貌,打击违法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市民素质,积极开展“两巩固、四创建”活动,使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队伍管理。一是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和公车私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和车辆定点停放。二是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非工作需要着装进入娱乐场所。三是时刻注意言行,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攀肩搭背,衣着不整,披头散发,嬉笑打闹。四是从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协管员劳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对不服从管理的不再续签,是自收自支编和借调人员的,退回编制所在单位。继承和发扬吃苦耐劳、能打硬仗的优良传统,摒弃和纠正自由散漫、纪律松懈的工作陋习,打造一支充满正能量、作风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全面推行“三化四定”。管理范围扩大,管理触角延伸,管理范围从主次干道延伸到背街小巷和社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城区无缝隙管理。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有条件的社区要设立社区城管。全面整治大型户外广告,规范门头广告,打造样板街。拆除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整改破损广告牌,整合广告资源,提升城市品味。加强门店经营户和流动商贩的日常管理,让有门面的商家和流动商贩按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形成良好的经营习惯。严控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占道搭建红棚、拱门及商业展销。

(三)严控违法建设。切实加强对我县城区建设行为管理,坚决遏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实现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违法建设零增长,对历史违法建设要分类造册,区别对待,逐步消化。进一步理顺“两违”建设的查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制度,扭转被动局面。

(四)加强学习与宣传。一是继续强化业务培训,将学习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寻找新的宣传途径,如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开辟城管专栏、专题等。三是定期开展座谈会,每季度举办一次与市民、商家代表面对面的座谈会,每半年举办一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倾听意见,加强沟通,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四是鼓励队员投稿,挖掘身边正面典型和新闻素材,一旦采纳,将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五)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适时推进既符合中央精神,又适合我县县情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六)加大城市管理工作投入。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到2017年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同时,要求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2017年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推动我县数字城管系统如期建设完毕,尽早投入使用。加快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选址和建设,根据城区面积和人口居住密度的变化及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加强城市协管员和环卫工人管理,适当提高工资收入,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界的努力,只有坚持依法管理,标准化管理,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和市民广泛参与长效管理机制,才能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

2016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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