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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科学技术局简介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年10月22日 点击:3,562 【字体:

沅陵县科学技术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县科技工作实行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开展科技调研和预测;组织编制、管理实施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方向和科研布局;负责组织筛选、包装、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及科技三项费划拨计划、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担负着发展全县科学技术事业,全面管理全县科技工作的任务。科技局是一个团结务实的战斗集体,以科技兴县为己任,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先后被评为市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沅陵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沅陵县文明卫生单位,2001年被怀化市人民政府授予农业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沅陵县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贯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区乡(镇)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专项经费和科学事业费等有关科技经费的预决算。

(五)贯彻实施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陵成果转化:管理县属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指导实施;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工作。

(七)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八)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型企业。制订并组织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全县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办理民营科技人员因需要出境出国和技术出口的有关手续;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全县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九)贯彻实施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环境;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政策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技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三)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全县地震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全县知识产权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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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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