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滩乡2016年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
陈家滩乡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怀化市委、沅陵县委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推动发展,根据《沅陵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调整村级行政区划,适度精简建制村个数,有利于整合经济资源,提升发展平台,加快农村发展步伐;有利于优化村级管理机制,精简村干部职数,降低村级行政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村级自治能力,规范村务管理行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村民的居住、生活习俗、乡土风情、产业结构和资源状况等特点,综合历史沿革、区域位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条件、基层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等情况,从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出发,因地制宜制订《陈家滩乡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要作为重点予以合并;建制村合并后,建制村总人口应达到1000~2500人。
(二)整体合并的原则。为有效减少资产、债务处置过程中的矛盾,在合并形式上,要以村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合并,不得将一个村拆开分块并入其他村,不得形成飞地,并要通过调整合并,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下来的飞地和插花地等问题。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合并后的新村,原有的便民服务设施、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不变,一切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前提。新村办公地点的确定也应以方便群众办事,遵从多数群众意愿为原则。
(四)依法办事的原则。建制村合并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乡党委、政府提出调整方案要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报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确保我乡建制村合并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五)维护稳定的原则。要认真处理好建制村合并工作中涉及干群切身利益的问题,保护群众的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建制村合并过程中,落选的原村两委干部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安置方案,妥善做好离、退任村干部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时间及任务
我乡建制村合并工作从2016年5月1日启动,5月31日全面完成,时间为一个月,全乡调整后拟定为6个建制村,减小量为2个,调整比例为25%。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5月1日—5月13日,13天)。乡党委、政府召开全乡建制村合并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张军为组长,乡长钟群英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财政、民政、党政办、综治、农业、国土、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陈家滩乡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各村要召开党员、村组干部和户主或村民代表会议,要书写标语,广泛宣传建制村合并的政策、意义和目的,加强宣传造势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建制村合并工作推进营造氛围,统一思想,乡党委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培训,为全面开展并村工作做好准备。
(二)清产核资(2016年5月14日—5月17日,4天)。从5月14日起,全乡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到村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清产核资工作由清产核资、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在建制村合并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乡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乡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乡保管。
(三)制定方案(2016年5月18日—5月22日,5天)。按征求意见环节和陈家滩乡建制村合并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要求,组织该片联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征求意见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具体分片责任及工作人员:砚石溪板常垭片负责人:张军、肖建平、刘唯一、符小海,工作人员:砚石溪板常垭片联村干部;驮子口茶溪坪片负责人:钟群英、田兴华、胡生波、陈定攀,工作人员:驮子口茶溪坪片联村干部;做到程序到位,时间节点准时,资料齐全。
我乡建制村合并方案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自下而上,反复论证,集思广益,合理确定村级规模、办公地点以及新村名称等,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由乡党委、政府共同研究提出。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历史沿革和地域特征,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原则上在撤并的村中选定,并征得多数村民的同意;若需重新命名,应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并获得通过。新村村部驻地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域。
(四)报批方案(2016年5月23日—5月24日,2天)。乡按法定程序形成的建制村合并实施方案,报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组织实施(2016年5月25日—5月28日,4天)。一是公布方案。乡召开乡镇村全体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制村合并工作会议,并分别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建制村合并方案。原村“两委”牌匾由乡统一收回。二是成立新村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在2017年换届选举前,成立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村委会筹备小组在临时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新村各项工作。三是接管并村前各村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账目、现金、余额在账目截至后,统一转入新村账户;原集体经济收入,一律作为新村集体收入,分红款按原来方式途径不变;原在建项目,按原合同进行,由新村接替后监督和资金兑付;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集体资产,一并进入新村财产管理。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成员会议,明确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坐班集中办公,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六)检查验收(2016年5月29日—5月31日,3天)。在全面完成并村工作任务后,乡党委、政府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对我乡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政策措施
(一)设立过渡期。合并建制村后,到2017年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的过渡期内,成立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村委会筹备小组在临时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新村各项工作。临时党组织由乡党委负责组建,书记、副书记由乡党委任命,成员由临时党组织推荐,乡党委备案。村委会筹备小组由乡党委指导成立,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由乡党委从原村委会成员中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成员可交叉任职,“两套班子”总人数不得超过9人,原则上二村合一不得超过7人。乡要研究出台村委会筹备小组工作规程,明确人员分工、职权界限和职责要求等,促进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新村启用新村印章,原有建制村的印章由乡统一保管留作备用,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时不变。
(二)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按照保存量、奖增量的原则,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合并新村基数部分按合并前两个或几个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之和计算,对合并后的新村增量按合并后的人数进行核算确定,没有合并的村按原基数不变。
(三)实行项目优先安排。对合并后的新村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项目70%安排到合并后的新村中。市直相关部门将优先做好规划,严格标准,整合项目,优先安排。
(四)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按照“界定权属、分清类别、分类处置、利益不变”的办法进行处理,要严格界定集体资产范围和债务债权类别,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停止,并从严问责。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得利益,又要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五)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合并建制村时,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申请退任。并村后不再担任新村干部的,自退任之日起到2017年村“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保持不变;适当提高离、退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要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村工作。
(六)保障群众利益不受影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维持村名利益格局不变,合村后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权属、经济关系均保持不变,各类证件变更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合并的村“两委”牌匾、公章均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制作,不增加村级财政压力和群众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任政委,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的建制村合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建制村合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建制村合并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作到位。乡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全乡建制村合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做好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及时、稳妥、果断处理好建制村合并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做好建制村合并各阶段工作的总结和汇报,整体推进。
(三)切实讲究方法,确保平稳过渡。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好建制村合并工作中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乡信访维稳、宣传指导工作小组要制订维稳工作方案,要针对工作的进展掌握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确保建制村合并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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