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公告
接县就业服务局的通知,今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10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8至58周岁、女18至53周岁),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且信用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从事微利项目经营,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2.返乡农民工;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高校毕业生(毕业二年以内);5.刑释解教人员。
二、贷款金额、期限及贴息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有办理意向群众可到乡政府政务中心社保站咨询,联系人:张军平,联系电话:47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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