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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点击:1,972 【字体:

办理依据:《信访工作条例》

受理单位:乡司法所

所需资料:村委会出具的出面说明材料

办理程序:司法所认真接待、查阅村委会处理意见、与信访人进行面谈并做好记录、司法所调查写明案由、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协商或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接受处理意见并及时制作调解书、不接受处理意见的报送县信访局备案、乡镇处理不了的信访事项写明案情上报县信访局。

办理时限:自接访起15天之内告知受理情况、自受理信访之日起60天内办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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