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火场土家族乡2016年道德模范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政发〔2016〕43号
关于印发《火场土家族乡2016年道德模范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机关各单位: 《火场土家族乡2016年道德模范评选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集体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火场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5日
火场土家族乡2016年道德模范评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文明火场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展示我乡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乡党委、政府办决定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要求,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为目标,为建设富裕火场、文明火场、和谐火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奖项设立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在各村选报的基础上,由乡党委、政府评选出十位道德模范,在乡经济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每位给予一定奖励。 三、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土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工作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在扶贫攻坚、综治民调和美丽乡村工作中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工作。 四、评选范围 在我乡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所有公民,均可参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五、推荐方式 本次道德模范候选人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各村负责辖区模范典型的推荐。二是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或自荐作为道德模范候选人报送村委会。 六、评选步骤 1、组织推荐:各村经过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上来的候选人,再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以打分制产生最终候选人(分数必须保证在95以上才能进入),填报相关表格,报乡美丽办。 2、确定提名人选:乡党政办根据上报情况,确定若干名提名人选。 3、审批表彰:乡美丽办按将每个提名人提交到乡党委政府,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我乡10名道德模范,并适时举办表彰大会。 4、活动时间:2016年12月25日-27日,为群众推荐阶段;2016年12月28日-31日,为村委会研究阶段,并准备好相关事迹资料;2017年1月1日-1月10日,为乡政府审核阶段,根据村委会上报情况,逐户核实,并确定人员;2017年1月11日-20日,适时举办表彰大会。 七、组织领导 成立火场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美丽办。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这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村一定要本着对工作、对荣誉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确保道德模范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着力宣传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火场土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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